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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正草案〉》的说明——
推进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制度工作程序科学化、规范化
  本报讯(记者 任莉)1月19日上午9时,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贵阳召开。会议审议了《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正草案〉》(以下简称《议事规则〈修正草案〉》)的说明。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重要职权。2022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修改地方组织法,进一步完善地方人大议事制度。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健全人大议事规则。
  1990年2月25日,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议事规则》);2014年1月20日,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重新制定。《议事规则》的颁布实施,对于保障省人民代表大会依法行使职权,规范省人民代表大会的议事活动,提高议事质量和效率,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修改后的地方组织法,推进省人民代表大会的会议制度和工作程序科学化、规范化,有必要对议事规则再次进行修改。”说明指出。
  此次修改议事规则,总结吸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践的新经验新成果,解决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充分考虑制度的稳定性和长期性,确有必要修改的加以修改;可改可不改的,不作修改。同时,按照地方组织法和代表法、立法法、监督法、预算法、监察法等法律规定,与我省有关地方性法规做好衔接。
  2024年7月,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对《议事规则〈修正草案〉》初次审议。2024年9月,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对《议事规则〈修正草案〉》再次审议。
  《议事规则〈修正草案〉》共34条,主要修改内容有6个方面:
  完善总则相关内容。《议事规则〈修正草案〉》明确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全过程人民民主,明确省人民代表大会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始终同人民保持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明确会议召开的相关准备工作。《议事规则〈修正草案〉》增加特殊情况下提前或者推迟召开会议的程序规定。遇有特殊情况,省人大常委会可以决定适当提前或者推迟召开会议;增加会前活动的规定。通报会议拟讨论主要事项的有关情况,并可以组织代表研读讨论有关法规草案,征求代表的意见。
  增强会议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议事规则〈修正草案〉》明确大会会议议程日程和会议情况予以公开。大会全体会议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公开报道;完善媒体采访规定,大会秘书处可以组织代表和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接受新闻媒体采访。代表团可以组织本代表团代表接受新闻媒体采访。
  提高议事的质量和效率。要求省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应当合理安排会议日程,提高议事质量和效率。各代表团应当按照会议日程进行审议;对大会的表决方式和程序作了进一步规范;明确大会会议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会议文件资料电子化,采用网络视频等方式为代表履职提供便利和服务。代表应当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围绕会议确定的议题发言。
  进一步落实有关法律规定。根据地方组织法、监察法的规定,《议事规则〈修正草案〉》增加关于省监察委员会的相关内容;根据监督法、预算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和实践发展,对审议工作报告、审查计划和预算等程序进行了修改完善。
  此外,《议事规则〈修正草案〉》完善大会通过事项的公布程序,基于工作实践,增加了公布大会选举产生的国家机关组成人员,大会通过的人大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地方性法规、决议、决定等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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