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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何兵:聚力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记者 张斌 牟岚
  “公正司法,是司法机关的‘必修课’。筑牢防线,守护正义,才能让群众感到司法公平……”1月21日,省政协委员、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何兵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今年两会,他提交了《关于增加破产案件办理数量,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水平的建议》。
  何兵表示,自己高度重视司法公正,并就我省破产案件现状作了分析。“当前我省存在立法与司法障碍、实务操作混乱、部门联动不足、破产立案数量少等状况。”增加破产案件办理数量,不仅是优化资源配置、改善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
  何兵说,立法与司法障碍主要体现在破产申请进入司法程序的入口设置了众多障碍,导致破产申请权难以得到保障;企业破产法对立案审查规定过于原则,导致实务操作不一,程序混乱;在企业破产过程中,相关部门联动不足,导致破产企业在工商注销、税务注销、资产处置等方面面临诸多困难。围绕这些,何兵在提案中提出如下建议:
  降低破产立案受理门槛——法院应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受理破产申请,并依法定期限作出是否受理的裁定,最大限度保证债权人能够公平受偿;参照立案登记制规范企业破产申请,将破产原因是否具备的破产申请审查活动从立案环节剥离出去,成为破产审查流程中的一个独立阶段,并以民事诉讼程序加以规范保障;提高破产案件受理的数量,在经济转型阶段,加快落后产能的退出,盘活闲置土地、资产,为经济增长、营商环境改善提供法治、制度保障。
  优化破产审判程序——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见》,简化办理手续、优化程序流程、合并审理环节,提高破产审判效率;大力支持企业破产重整、和解,识别并引导具有挽救价值和可能的企业通过破产程序脱困新生,发挥破产重整制度的功能作用;加快破产审判信息化建设,实现债务人基本财产信息网络化查询,节约管理人的调查时间和成本。
  加强部门联动与配合——加大与工商、税务、社保等部门的联动配合力度,搭建便捷高效的破产事项办理“互联网”,确保管理人高效无障碍履职;协调解决破产企业资产处置问题,用足用好相关政策,盘活破产企业财产,提高不良资产处置平台效果;解决破产企业涉税难题,出台文件明确解决办法和办理流程,依法依规对破产企业资产过户和生产经营提供税收优惠和支持。
  完善破产审判内部机制——加强破产审判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破产审判法官的行为,防止不正当交往;加强对破产管理人队伍的培育、管理和监督,提升管理人队伍整体水平和履职能力;建立破产管理人等级动态管理机制,激活各级管理人办理案件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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