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普法宣传。 ■ 通讯员 罗春菊 记者 罗翔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和睦是家庭幸福的根本。数据显示,近三年来,黔南州两级法院婚姻家庭类纠纷案件收案数占民事案件收案数三分之一以上。
“针对近年来婚姻家庭类纠纷面广量大、多发易发的特点,黔南州法院系统积极探索人民法院多元解纷治理、宣传引导、公正司法与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民主监督和基层善治功能的对接融通,建立‘代表+法院’工作新模式,通过联动聚力、经验共享,将人大代表的‘金点子’转化为人民法院听民意、解民忧的‘金钥匙’,进一步深化婚恋纠纷源头治理工作举措,探索出‘制、治、智’化解婚恋纠纷的三字工作法,构建起诉前、诉中、诉后调处闭环模式,有效遏制辖区涉离婚等纠纷的增长势头,以司法之力促进婚姻和美、家庭和睦、社会和谐。”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陆梅说。
代表点单 法院接单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人大代表来自社会各界,他们的意见、建议直接反映群众的意愿和声音。
“近年来,离婚纠纷案件居高不下,离婚人群呈现年轻化、婚龄短的趋势。很多当事人为了尽快离婚,在达成离婚协议后,直接到法院起诉离婚。因为法院短时间内可出具法律文书,导致离婚冷静期在诉讼环节被规避,离婚的低成本导致草率离婚,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增加。”全国人大代表、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黔南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冉博在参加法院组织的座谈交流中建议,人民法院在办理婚恋纠纷类案件中,应当严格遵循《民法典》通过增设离婚冷静期来遏制冲动性离婚现象的立法精神,进一步探索在离婚纠纷中一体适用离婚冷静期,减少冲动性离婚,有效遏制诉讼离婚案件增长势头。
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认真研究并采取相关措施,从夯实制度保障着手,进一步优化制度设计,制定审理离婚纠纷诉讼程序流程指引,在离婚案件立案前,为促使当事人约束情绪、理性诉讼,帮助当事人修复情感、维护婚姻。对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向法院起诉离婚的,在征得同意后,参照民法典对登记离婚适用三十天离婚冷静期的规定,与民政部门同步登记计算冷静期。冷静期满后,对坚持离婚的,引导当事人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不同意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的,及时转立案。
同时,联合黔南州司法局、民政局、妇联建立《婚姻家庭辅导3+1服务协调工作机制》《婚姻家事纠纷定期会商工作机制》,引入法律援助、基层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辅助等,进一步畅通协同解纷渠道,让婚恋家庭纠纷当事人充分感受到司法关怀。2024年以来,全州法院收到诉前调解冷静期内自愿撤回起诉369件,诉前调解和好撤回起诉342件。
全国人大代表、三都自治县委副书记、县长杨凯说表示,黔南作为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婚姻家庭纠纷极具民族特点和地方风俗,诉讼是化解矛盾的必要手段,但不是唯一手段。人民法院应坚持能动履职,借助各方之力,在诉前化解上下功夫,进一步优化诉调对接机制,主动指导各社会组织有效化解婚姻家庭纠纷,引领、倡导和谐家庭环境新风尚。
黔南州两级法院立足少数民族地区实际,培养了一批精通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的双语法官,将少数民族文化习俗与现代法治精神相融合,通过开展“水语法庭”“苗语法庭”“布依语法庭”巡回审判,建立“法官+村‘两委’+寨老”民族特色调解机制,开展多方联动,主动介入矛盾纠纷前沿,在情理法中寻找到一条巧解家事纠纷之路,促进纠纷实质性化解。
“春节遭遇离婚潮是当前一大社会现象,每年春节后,法院都会迎来家庭纠纷立案小高峰,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全国人大代表、龙里县邮政分公司投递员莫富元建议,人民法院要用好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在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上,做好便民利民服务,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司法服务,让当事人不出门就可以解决揪心事、烦心事。
黔南州两级法院以智慧法院建设为支撑,推进人民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做到基层解纷力量全覆盖,实现纠纷预警、分流、化解、调解、司法确认、进展跟踪、结果反馈、指导督办等全流程在线办理,节约解纷成本,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解决纠纷。同时,把多元化解婚恋矛盾纠纷服务延伸到省外,为务工群众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2023年以来,全州法院人民调解平台共引进调解组织962个,通过平台委派调解离婚纠纷5631件,调解成功当事人和解、申请撤诉等3774件,调解成功率达67.02%。
代表说理 法官释法
“今生有缘做夫妻,双方都要珍惜。”
“谢谢法官和莫代表,挽救了我们这个濒临破碎的家庭!”
今年3月,三都自治县人民法院大河人民法庭接到一起水族夫妻离婚纠纷案件。案件受理后,由懂水族语的法官承办案件。承办法官认为,夫妻闹离婚只是一时冲动,于是将法庭搬到当事人家中,组织男女双方家属到场。同时,邀请当地有良好群众基础和丰富调解经验的县人大代表莫如来,村民委员会、“水书先生”及绣娘调解员等参与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莫如来利用自己长期做群众工作的经验,围绕情与理打通夫妻双方心结,调解员们以水家善俗良习,对双方当事人谆谆教导。最终,夫妻俩敞开心扉,和好如初。
“人大代表参与案件调解,更容易让当事人产生信任感,减少当事人抵触情绪,有利于化解矛盾和劝导当事人,提升调解效率。在水乡,他们讲传统、重习俗,‘水书先生’在民间地位很高,他们的话老百姓愿意听,也听得进去。这样‘组团’调解,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办案法官说,我们对经过网格员、联户长初次调解,综治中心二次调解未成功,但经研判仍有调解可能的案件,运用专业优势再次组织司法调解。调解不成的,立即转立案,依法作出裁判。
据统计,2024年以来,全州法院诉前委派调解不成功,法院立案前再次调解和好的案件158件,诉中调解及撤诉2774件。
4月22日,瓮安县人民法院猴场人民法庭联合人大代表前往大河村委会开展“抵制高价彩礼、弘扬文明新风”宣讲活动。宣讲中,法官和人大代表分别从政策和立法两个层面宣讲了国家对彩礼问题的倡导性规定,阐述了涉彩礼纠纷的最新裁判尺度,公布了近年来审理的涉彩礼纠纷典型案例。人大代表还向村民们征求意见,了解村民们对辖区内彩礼高低的看法,引导大家共同制定村规民约,抵制天价彩礼,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高价彩礼。
“巡回审理一案,普法教育一片”。一直以来,黔南州两级法院注重强化将法治宣传教育贯穿于婚姻家庭纠纷排查、化解全过程,以“百场庭审进村寨”活动为载体,深入村寨开展巡回审判、调解涉彩礼纠纷等典型案例,以身边事教育、引导身边人,推动形成倡导“婚事新办”“邻里和睦”等文明乡风。同时,联合妇联、社区建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机制”,在易地移民社区设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把司法服务延伸到判后,提升纠纷处理社会效果,促进乡风民俗转变。
无论是诉前化解的共商对策,还是矛盾对峙的合力止争,黔南州两级法院借助代表密切联系群众、善做群众工作的优势,通过“法官﹢人大代表”的叠加赋能,既解“法结”更解“心结”,推动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早、解决在小。今年以来,全州法院受理婚恋纠纷案件同比下降11.08%,诉源治理初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