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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群众看得见的“安全感”
“警”紧守护 温暖一冬
我省交警冬季行动酒醉驾典型案例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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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交警冬季行动酒醉驾典型案例曝光
■ 记者 杨情丽
为积极打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有效防范、化解交通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根据全省公安交警“冬季攻势”行动统一部署,连日来,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冬季突出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以零容忍态度、高频率强度、全覆盖力度,严厉打击酒驾、醉驾等违法犯罪行为。
本报记者整理了几条交警在“冬季行动”期间查获的酒醉驾典型案例,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进一步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树牢守法出行理念,切勿心存侥幸。
案例一:这一行为可能构成危险驾驶共犯
众所周知,酒驾、醉驾成本高,但是,明知他人饮酒,仍将机动车交由他人驾驶,也有可能成为“危险驾驶”共犯。
近日凌晨1时30分,安顺交警在西水路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时,一辆白色小车在车辆队列后悄悄掉头,逆向行驶准备逃离检查点。民警见状立即上前查看,但驾驶人看见交警,不仅没有停车,反而加快车速,慌张之下撞上路桩。
驾驶人陈某一身酒气,面对民警询问,承认“喝了几瓶”。民警依法将陈某带至医院进行酒精血液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93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了解,陈某当日驾驶的车辆是同车副驾驶乘客赵某借来的。两人在酒吧喝了酒后,准备去接另一个朋友。陈某说要开车,赵某把车钥匙交给陈某。两人驾车途中遇到交警检查,情急之下驾车掉头逆向逃跑,直至撞到路桩才停下。
最终,陈某因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被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处以罚款人民币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此外,陈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且逃避检查已涉嫌危险驾驶罪,同乘人员赵某作为车辆管理者,明知陈某饮酒还将车辆交予其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共同犯罪,二人被公安机关以危险驾驶案立案侦查。目前,该案件已移交检察院。
案例二:醉驾酣睡高速“叫醒服务”有点贵
近日,黔南州境内气温骤降,为保证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态势平稳,黔南州公安交通管理局高速二大队不断强化辖区巡逻管控力度。12月8日凌晨5时,民警巡逻至1365公里处(都匀往贵阳方向)时,发现一辆白色小车停在应急车道。交警迅速做好现场防护措施后上前查看,只见车内一名男子正酣然沉睡,车内酒气弥漫,浓烈刺鼻。民警多次呼喊,才将男子叫醒。
据该男子回忆,他于当晚11时独自饮酒后驾车驶入高速,然而对于出行目的地以及为何停车酣睡,却茫然不知,大脑一片空白。民警通过系统查询车辆行驶轨迹,了解到该男子在凌晨2时许,从都匀西收费站驶入高速公路,行驶约20公里后便停车于此。直至交警发现时,该男子已在高速公路上沉睡了近3个小时。
随后,交警对其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该男子酒精含量高达109mg/100ml,涉嫌醉驾。目前,民警已对该男子提取血样检测,按照相关法规,如果醉驾事实成立,其行为已涉嫌危险驾驶罪,将面临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的严厉处罚。
案例三:酒驾被查 还没捂热的驾驶证“飞”了
11月下旬某日上午7时许,威宁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十中队执勤交警开展高峰岗路面巡逻,途经五里岗大道与乌撒大道红绿灯处时,发现一辆小轿车停在道路中间直行车道上,几次绿灯后都不向前行驶,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
执勤交警上前查看,发现该车车门紧闭,在驾驶座内一男子闭目斜靠在座椅上。交警连忙拍打车门并通过车窗缝隙呼喊,男子均未做出任何反应,透过车窗缝隙,执勤交警明显闻到车内散发出酒味。通过车窗缝隙将车门打开后,该男子依旧在呼呼大睡。随后,执勤交警依法将其带至交警十中队接受调查。经抽血检测鉴定,其血液内酒精含量为121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据驾驶人李某陈述,其当天凌晨4点半在酒吧喝了些啤酒、苏打酒,直到天刚亮时,驾车回家休息。行驶了十多分钟后,在等待红灯时酒劲上头,不知不觉睡着了。
经民警进一步核查发现,驾驶人李某颁发驾驶证的初次领证日期为2024年11月8日,被查获时,驾驶证到手仅10天,还处于实习期内。根据法律规定,民警对驾驶人李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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