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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中院“三化”推动基层社会治理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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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中院“三化”推动基层社会治理见成效
本报讯(通讯员 陈优海 王星富)为抓实抓细矛盾纠纷化解,推动基层社会治理见成效,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践行能动司法理念,创新“精细化管理、特色化服务、专业化调解”举措,2023年以来,该院4个人民法庭荣获全省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称号,该院立案第一庭被省委政法委表彰为全省第一批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单位。
“精细化”管理。该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推进“无讼村(居)”及“无讼乡镇(街道)”创建,配套出台“一规划六制度”,明确创建标准、考核要求、诉讼服务等细则。同时,推动将“无讼村(居)”创建工作纳入平安安顺建设考核内容,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考核体系。截至目前,全市共创建“无讼村”47个、“无讼社区”1个,“无讼乡”2个,已创建的村(居)95%的矛盾纠纷在诉前得到化解,基本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司法不缺位”目标。
“特色化”服务。以“无讼村(居)”创建为切入点,该院积极组建调研组深入各村(居)调研,了解村规民约运行情况。在充分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基础上,深度挖掘各地独具特色的自治经验,从法律角度指导完善村规民约,并征求当地群众对修订内容的意见建议,经村民大会通过后实施,防止村规民约“水土不服”,切实推动法治文化与民俗文化、乡土文化相促相融。截至目前,指导完善村规民200余份,先后探索总结出“134”纠纷调处法、“三级联调工作法”“群众评议团工作法”“传铜鼓解纷法”等基层自治解纷品牌。
“专业化”调解。该院注重强化调解队伍建设,结合村支两委人员、乡贤寨老等“地熟、人熟、事熟”优势,选聘102名特邀调解员,在人民法庭的指导下开展诉前调解工作。纠纷进入法院后,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的原则,结合当事人意愿、案件情况等,组织特邀调解员参与调解,让身边人帮助调处身边事。同时,针对无法调解的纠纷,判决后,再次组织村支两委、乡贤寨老跟踪履行情况,协助开展思想疏导与释法明理工作,确保案结事人、政通人和。如,关岭自治县人民法院断桥人民法庭培育“双语调解员”19名,为辖区群众提供双语调解及诉讼服务,先后被授予“2020年度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国巾帼文明岗”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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