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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生态环境局积极推进刚柔并济的执法模式——
以高水平保护守护生态文明“金字招牌”
  ■记者 范良丽 杨琴
  深秋时节,贵阳市观山湖公园碧水如镜,银杏、水杉、法国梧桐等进入最佳观赏期。在这里,城市与自然融合共生,“秋日胜春朝”变得具象化。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据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公布的数据,今年1至10月,贵阳市各区、市、县和开发区空气质量优良率在99%—100%之间。
  2023年10月28日,生态环境部对第七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进行授牌表彰,贵阳市荣获“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
  作为负责制定和执行一系列环境保护政策及管理措施的政府职能部门,近年来,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勇担绿色使命,坚定不移推进“生态立市”战略,始终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全面推动生态环境领域依法行政,不断优化执法理念,积极推进刚柔并济的执法模式,打出一套生态环境执法“组合拳”,让刚性执法有力度、柔性执法有温度,以实干担当全力守护“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金字招牌。
  刚性执法有力度
  11月12日,贵阳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走进贵州某原材料研究发展有限公司,实地察看了该企业填埋填充物处置情况和整改工作进展,推动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有力有效抓好问题整改。
  2023年4月20日,贵阳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执法人员到该公司检查工作时发现,该公司生产厂房外露天地面地下涌水呈强碱性(PH试纸显示≥14),厂区多处地面下方疑似填充生产原料(危险废物)。几天后,执法人员对该公司4号厂房北侧加固挡墙进行部分开挖,剥离出约3.99吨填充物。经鉴定,该填充物为具有浸出毒性特征的危险废物。
  该公司将危险废物作为填充物填埋于厂房外的加固挡墙内、厂房间通道地面下以及生产厂房后面露天抬高通道地下等处,非法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严重污染环境。
  2023年5月19日,贵阳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将涉案企业涉嫌污染环境一案移送贵阳市公安局白云分局。2023年5月24日,贵阳市公安局白云分局对贵州某原材料研究发展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立案侦查。
  经白云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今年9月12日,清镇市人民法院环保审判庭开庭审理并依法作出判决,判决被告单位犯污染环境罪,处罚金20万元。对企业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分别判处罚金3万元和2万元。
  该案的查处有力震慑了心存侥幸、投机取巧、偷梁换柱的环境违法行为。
  从环境执法部门循迹追踪发现污染到移送公安机关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再到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企业按要求作出整改,对填埋填充物进行妥善处置,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协作,生态环境领域行刑“无缝”衔接,形成了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的强大合力,刚性执法更有力度,更显权威。
  以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为基本原则,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严”的主基调,每年初制定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细化年度执法任务清单,采取日常巡查、交叉检查、部门联动、集中整治等多种方式,聚焦饮用水源地、尾矿库、危险废物、核与辐射、机动车等重点领域,持续强化日常监督执法,加快完善非现场监管执法模式,辅以“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和各类专项行动,认真落实行政执法监管职责,以刚性执法彰显生态环境保护的力度和决心。
  2022年1月至2024年10月,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59918人次、检查企业27426家次,共排查出一般生态环境问题3674条,年度平均完成整改率达93%。下达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378件,决定罚(没)款金额3000余万元;办理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案件57件,其中移送拘留19件,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20件。
  柔性执法有温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的规定,我局将对你公司批评教育。”9月19日,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向息烽汇新能源有限公司下达了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书。
  该决定书对该公司环境违法事实与证据、行政处罚的依据予以明确,对其“已完成整改”“两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违法行为轻微”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不予处罚的情形进行了说明,并按照相关规定对该公司进行批评、教育。
  生态环保工作对于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引领、优化和倒逼作用。在该案的办理中,贵阳市生态环境局依据免罚事项清单,给予未造成污染后果并主动改正违法行为的企业免罚,使企业避免因为轻微违法行为背负“信用污点”,激发企业活力,增强企业信心。同时,该案办理过程中还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引导企业自觉改正和守法经营,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显温度。
  据了解,为进一步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2023年5月,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制定印发了《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推进柔性执法的实施意见(试行)》,指导全市生态环境领域全面开展柔性执法,着力为市场主体营造宽松和谐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此外,贵阳市生态环境局还列出10项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将依法不予处罚的轻微违法行为具体化、标准化,为执法人员提供明确的执法工作指引,给予企业适度的容错纠错空间。2023年至今,共免予(不予)处罚案件56件,从轻处罚案件26件。
  帮扶企业有深度
  近日,贵阳市生态环境局息烽分局联合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公安局等多个职能部门,组成专业督导帮扶小组,深入辖区一砂石企业开展现场办公,精准帮扶,着力协调解决手续办理难题,全面排查安全隐患,为企业复工复产按下“加速键”。
  在帮扶现场,各部门各司其职。应急管理部门迅速梳理矿山安全报备细节及人员培训状况,自然资源部门仔细核查用地手续办理进度,水务部门认真检查水土保持工作的落实情况,生态环境部门则详细查阅相关建设项目的生态环境手续,工信与公安等部门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协助企业梳理并打通手续办理的各个环节,直面难点痛点,逐一攻克。
  此外,各部门还携手合作,针对企业生产设备的安全运行状况、污染防治设施的维护保养、应急物资的储备保障、产品储存运输的能力建设以及风险预防机制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深层次的隐患排查,为企业筑牢安全防线,助力企业安心复工复产。
  “在此次帮扶过程中,我们真切感受到了执法部门严谨的工作作风与温暖的服务情怀,这将极大地激发企业主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积极性与自觉性,我们将全力以赴推动复工复产进程,为地方经济的复苏与发展贡献坚实力量。”企业管理者由衷感慨。
  执法人员深入一线,排查整改督导帮扶,是贵阳市生态环境局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督导和帮助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不断提升企业守法经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的有力、有效举措。
  据了解,为帮助企业守住达标排放、数据真实等法律底线,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坚持送法入企,为企业量身定制送法内容,按企业类别发放环境管理指导手册,真正意义上做到实时普法、精准普法。
  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需要不断增强全民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下一步,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促进全社会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环境法治宣传教育,以生态环境普法助推美丽贵阳贵安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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