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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汇川区检察院:助力“迷途少年”重回正轨
  ■通讯员 罗露 杨义霞
  “你要把握住人生最美好的时期,不要再给自己的青春留下遗憾……”
  “感谢检察官给予我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一定不会再犯错,在大学一定会好好学习,不再让大家担心!”
  这是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张夏晖对一涉案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后,对其大学生活进行回访时的对话。
  汇川区作为遵义主城区之一,辖区内中小学众多,在校生超过九万人。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事关千万家庭幸福安宁,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祖国未来和民族希望。为帮助挽救“犯了错”的孩子,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走上歧途,近年来,汇川区人民检察院深入推进综合履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未案件,将涉罪未成年人精准矫治贯穿工作始终,助力“迷途少年”重回正轨。
  宽严相济 惩治也是挽救
  2023年7月,彭某某、冯某某等人组成的洗钱犯罪团伙落网,牵出一名十七岁的高中生刘某某。到底是什么让十七岁的少年卷入其中,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
  经走访审查,检察官了解到,刘某某很小时父亲去世,母亲常年在外务工,由于对刘某某关心较少,母子关系长期处于“对立”状态。一次在和母亲争吵后,刘某某赌气不愿意上学,其母亲便试图通过不给其生活费的方式,“逼迫”其重回学校。
  然而,这并没有让刘某某妥协,反而促使他走上了通过自己务工赚取生活费用的道路。2022年6月,刘某某经人介绍,将其银行卡、身份证、手机银行登录密码等提供给彭某某等人组成的洗钱犯罪团伙,并协助转移犯罪所得资金,从中获利770元。
  得知自己可能涉嫌犯罪,即将高考的刘某某懵了。就在几天前,他还备战高考,而现在“一切都完了”。
  “像刘某某这样被他人‘洗脑’、唆使下实施犯罪的涉案未成年人,现实中不在少数。他们的心智尚未成熟,容易在不知不觉中沦为诈骗犯罪的帮凶、‘工具人’。在此类案件中,未成年人既是施害者,更是受害人。”办案检察官表示,值得警惕的是,大部分罪错未成年人都知道哪些属于违法行为,但由于对法律的认识片面,知晓自己因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从而一步步走上歧途。甚至部分成年人利用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专门寻找、拉拢未成年人参与犯罪活动。
  为拉住悬崖边上的少年,汇川区人民检察院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的理念,根据未成年人犯罪性质、主观恶性、危害后果不同,采取相应的惩戒教育措施。对于犯罪情节恶劣、主观恶性较深的未成年人犯罪坚持“零容忍”,符合核准追诉条件的,坚决依法起诉惩处;对于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的未成年人,依法从宽。同时,该院还协同当地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教育部门等,健全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体系,促进加强涉罪未成年人管理、教育、矫治等工作,帮助罪错未成年人尽早回归家庭、重返社会。
  目前,该院通过走访社区、家庭、学校,了解到刘某某平时对老师、同学都很友善,学习成绩也跟得上,没有其他不良行为。该说法也得到刘某某班主任的认可。
  “综合全案分析,是因监护人疏于监管教育,受利诱参与的帮信犯罪,主观恶性不大,同时参与转账的时间较短、违法所得少。且到案后,认罪认罚态度诚恳,家人也退赔了被害人损失。”办案检察官表示,按照对犯罪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刑事司法政策,该院依法对刘某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为六个月。
  督促指导 为失职监护人“补课”
  为帮助刘某某回归社会、家庭,汇川区人民检察院还向刘某某的母亲发出了《督促监护令》,聘请社会机构定期对母子二人进行家庭教育辅导,帮助修复家庭关系;与刘某某所在社区签订帮教协议,并和刘某某一起参与社区义务劳动、法治学习、读书会等,引导其树立改过自新的勇气,增强回归社会的信心。
  “之前没有做到一个妈妈应尽的责任,以为只要满足经济就是爱。还好检察院作出的附条件不起诉拉了孩子一把,否则我都不能原谅自己。”刘某某的母亲说,如今她不敢松懈,爱需要陪伴,需要尽责任。
  笔者采访中获悉,大量司法实践表明,涉案未成年人的背后往往存在缺位的家庭教育。
  “无论是未成年被害人还是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其根源很大程度来自原生家庭的影响。”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他们的原生家庭有的不健全,家长在管教上存在各种各样的疏漏;有的父母忙于生计,无暇管教孩子;有的家长本身就是违法犯罪人员,未能为孩子作出正确引导;有的父母因孩子违法犯罪被司法机关通知了也不管不问;也有的家庭存在溺爱或家暴等问题。
  “做好家庭教育,是挽救罪错未成年人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关键。”不少志愿者发出相同的声音。
  为避免未成年人滑向犯罪深渊,汇川区人民检察院结合实际情况,通过督促监护令、专题讲课、座谈等方式对涉罪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全覆盖。据统计,2024年,共开展强制家庭教育指导150余次,制发“督促监护令”50余份,促“甩手家长”依法带娃。同时,该院还将心理咨询与疏导、社工帮教引入家庭教育指导,联合专业心理咨询师等社会力量为涉案失职监护人“补课”,改善涉案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帮教涉罪未成年人无痕回归社会、学校和家庭。
  加强宣传 呵护未成年人成长
  汇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表示,预防和治理是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开展的核心和基础,经梳理发现,涉未成年人犯罪的根源是复杂的,主要有四个方面:个体因素,未成年人因生活经验和知识能力缺乏,导致自我控制和自我保护能力有限,相较成年人更容易因一时激愤而冲动犯罪,如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犯罪;家庭因素,据办案数据统计,汇川区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31%的未成年犯及28%的未成年被害人原生家庭结构不完整。
  不健全型的家庭结构、不当的教育方式,使未成年人形成错误的人生观价值观,导致不良行为进一步恶化发展,出现叛逆、厌学,与社会闲散人员交往,最终陷入犯罪泥沼;学校因素,学校控辍保学工作亟待完善。因城市与农村在基础教育、人才培养等方面差异较大,学校对特殊学生关注不足,在思想行为、学习成绩上缺乏针对性教育使得学生逃学、厌学、停学情况时有发生。
  近三年来,涉未成年人犯罪中未成年人辍学的人数逐年递增;社会因素,网络不良信息大量输入、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侵害形式层出不穷,运营商及平台监管不足等导致网络侵害案件近年来井喷式增长;同时,部分娱乐场所和住宿经营者违法接待未成年人,经营者对未成年男女多人混宿、独自留宿、大量饮酒吸烟等非正常现象视而不见情况突出,导致未成年人被侵害或被他人引诱实施犯罪。
  对此,办案检察官表示,未成年人预防犯罪宣传,是帮助未成年人识别不良行为,规避外来不法侵害,加强法律意识,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关键。今年,该院举办“检教同行共护成长”检察开放日活动3场,发布以杜绝校园欺凌、预防性侵、网络保护、禁毒防艾、犯罪预防、宪法与国家安全为主题的资料2000余份。
  下一步,汇川区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依法办案与法律监督并重,对办案中发现的造成未成年人犯罪背后的社会问题,通过构建大数据模型、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职能部门履职,合力推动未成年人犯罪社会治理和源头预防,以法治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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