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语温柔、眼神坚毅、逻辑清晰,是她给记者的初步印象。
她就是陆隆华,1999年加入消防救援队伍,目前是观山湖区消防救援大队的防火监督干部。
25年来,她始终本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在工作中勇担当、勤研判、善创新,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得到了各级领导的肯定,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作为一名基层防火监督员,她立足本职工作,认真开展好各项监督执法工作,并对大队案件做好法制审核、技术规范指导、法律法规运用指导等工作,法制审核的案件无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承接大队所有的行政诉讼案件且无一件败诉。
“谢谢您,解了我们的燃眉之急。”不久前,观山湖区一知名品牌店成功办理消防许可证,负责人拉着陆隆华的手,感动得热泪盈眶。
原来,该店在办证的过程中,由于客观原因,面临着诸多困难。陆隆华了解后,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根据实际情况,向上级部门请示,创新探索方法,经过几十个昼夜加班加点的付出,解决了群众的急难愁盼。
这是她聚焦主责主业,高标准履职的一个缩影。
作为大队法制员的她,积极统筹所在大队执法量及执法质量工作,立足实际,为监督执法工作积极出谋划策。
特别是在行政诉讼案件、信息公开案件等急难险重执法工作项目上,陆隆华勇于担当,积极对接协调相关单位、个人,加强学习研判,较好地完成重点执法工作。同时,她还充分发挥法制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和大家一起学习、一起进步,通过“传帮带”,使大队整体执法能力、执法水平得到较大提高。
能力精湛、开拓创新、一心为民,是陆隆华身上的特质。工作以来,她曾荣立个人三等功,被贵阳市消防救援支队评为“市优秀执法监督员”“十佳执法能手”“监督管理先进个人”“质量考评先进个人”,被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评为全省“优秀女干部”……
陆隆华表示,比起这些成绩,她更在乎群众诉求是否得以解决,安全隐患是否得以消除,辖区安全是否得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