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2版
发布日期:
《六盘水市乌蒙大草原景区保护条例》实施动员会在乌蒙大草原召开
  本报讯(记者 郑滔)11月28日,银装素裹的乌蒙大草原迎来了一个重要的时刻——《六盘水市乌蒙大草原景区保护条例》实施动员会在这里隆重召开。此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乌蒙大草原景区的管理和保护工作迈入了新的阶段。
  乌蒙大草原位于六盘水市盘州市乌蒙镇与坪地彝族乡境内,总面积达178平方千米,是贵州海拔最高、面积最大的高山草场。景区内拥有10万亩草场、4万亩矮脚杜鹃,以及长海子、云海佛光、悬崖峭壁等丰富的自然景观,还有吴王扎营山、管家老岩、银厂口子等人文景观,以及独特的彝族风情,深受游客喜爱。2017年,乌蒙大草原被评为国家4A级景区。
  为进一步加强乌蒙大草原景区的管理和保护,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促进风景名胜区可持续发展,六盘水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出台了《六盘水市乌蒙大草原景区保护条例》,《条例》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了景区保护的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管理体制,规定了一系列保护措施和法律责任,为加强景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还明确了盘州市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成立《条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将《条例》实施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盘州市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条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听取盘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适时采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组织代表视察等方式,及时发现和解决《条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在动员会前,与会人员对乌蒙大草原景区、长海子水库、十方云舍酒店等地进行了实地观摩,并对《条例》的宣传贯彻实施准备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侯美传在观摩过程中,认真聆听汇报,对相关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详细询问。
  “以前没有法律依据的约束,景区管理存在很大困难,采摘花草、盗猎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现在有了《条例》的支撑,景区管理终于有法可依,我们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加强景区管理和保护工作。”景区管理人员表示。
  听了景区管理人员的汇报,侯美传强调,法规的生命在于实施,实施的关键在于压实责任、抓好落实。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必须依法履行好职责,确保《条例》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同时,他还表示,乌蒙大草原是六盘水市重要的生态功能区和生态旅游景区,保护好乌蒙大草原生态环境,就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可持续发展是景区发展的必然选择,只有在保护的基础上进行合理开发利用,才能实现景区的可持续发展。
  会上,盘州市人民政府、乌蒙镇、坪地乡等单位分别就贯彻实施《条例》作了表态发言,表示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共同保护好乌蒙大草原这一宝贵的生态旅游资源。
  此次动员会的召开,不仅为乌蒙大草原景区的保护和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也为景区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未来,在《六盘水市乌蒙大草原景区保护条例》的指引下,乌蒙大草原将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

贵州省互联网出版业务许可证:黔新闻出网版准字第046号黔ICP备05003182号-1 Copyright @ 2003-2023 DDCPC.COM 贵州法治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集团主管主办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