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数字报首页
版面导航
第01版:头版
第02版:要闻
第03版:基层
第04版:国内
第05版:南明法院月刊
第06版:教育周刊
第07版:教育周刊
第08版:区域
标题导航
绘就基层治理新“枫”景
当好法律知识“传递员”
安龙县梨树村:法治常随德治兴
晴隆县检察院:织密未成年人“防护网”
望谟县公安局:全面筑牢治安防控体系
版面概览
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8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发布日期: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晴隆县检察院:织密未成年人“防护网”
■记者 任莉 通讯员 杨思艳 刘玉玉
聚焦幼儿教育交通安全,规范校车管理,让出行安全有保障;聚焦幼儿教育基础设施安全,规范园区管理,让生活安全有保障;聚焦幼儿入园需求,规范建园办园,让学习安全有保障……这是晴隆县人民检察院的“三聚”工作法。
近年来,晴隆县人民检察院坚持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综合履职,通过“三聚”工作法,推动辖区幼儿园有关问题有力有效整改,最大限度消除幼儿教育机构安全隐患,推动辖区幼儿教育健康有序发展,实现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全面综合保护。
针对幼儿教育交通安全,晴隆县人民检察院一方面加大打击幼儿教育校车刑事犯罪的力度,充分发挥立案监督、提起公诉等检察职能作用,对幼儿教育校车刑事犯罪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另一方面,推动治理“双无”校车乱象有深度,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幼儿教育校车管理、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及时向县教育局等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5份,实现校车安全全域治理。同时,通过座谈、磋商等方式,促成县教育局会同公安、城管等部门重新规划公共交通路线站点和校车停靠站点,增加配备幼儿教育校车18辆,实现安全入园,便利入园,持续释放司法温度。
为规范园区管理,晴隆县人民检察院聚焦幼儿教育基础设施安全,从开展全面排查、找对策、监督三个方面,深入辖区内幼儿园开展实地调查走访,实现问题排查无盲区,向相关等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促进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同时向被建议单位建言献策,畅通多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渠道,助力8所幼儿园改善园舍条件,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配备符合安全标准的消防设施,做到根源治理,源头防范。
在聚焦幼儿入园需求方面,针对幼儿教育资源供需矛盾,晴隆县人民检察院通过调查,通过合理合理建议,有效化解供需不平衡的风险;通过制发检察建议,以我管促都管,凝聚治理合力,全力督促做好民办无证幼儿园清理整顿工作。此外,还通过注重目标导向,增强监督实效,运用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
贵州省互联网出版业务许可证:黔新闻出网版准字第046号黔ICP备05003182号-1 Copyright @ 2003-2023 DDCPC.COM 贵州法治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集团主管主办 技术支持:
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