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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新蒲新区惠民廉租房小区的住户:
  根据《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公共租赁住房违规转租转借等问题整治工作的通知》《新蒲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按照新蒲新区管委会工作安排,新蒲街道办事处对新蒲新区惠民廉租房小区情况进行排查。经排查发现该小区52户房屋(具体房号详见附件)无居住痕迹且未按时办理登记。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请租住在新蒲新区惠民廉租房小区的住户(即附件房号的房屋租户)自本公告之日起7日内主动在家配合登记摸排工作,工作人员将前往办理居住登记。
  二、逾期无人办理居住登记,主管单位将按照无人居住房屋进行处置,由此造成的相应后果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遵义市红花岗区新蒲街道办事处
  2024年11月18日
  (联系人:董安发;联系方式:28655056;地址:新蒲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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