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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县检察院:依法支持起诉 为家暴受害者“撑腰”
本报讯(通讯员 甘婷 苟珊)“禁止被申请人辱骂、威胁申请人,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申请人……”近日,由金沙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支持起诉,金沙县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签发了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用法律的温度为遭受婚姻家暴的女性拨开阴霾,重新找回生活的阳光。
今年9月,黄某不堪前夫骚扰,辗转来到检察院,希望寻求司法帮助。在交谈中,黄某提到,她与前夫田某婚后育有三个女儿,婚姻存续期间,田某长期对黄某进行辱骂、威胁,甚至是殴打,女儿小雅(化名)也因此患上抑郁症,面对田某的欺辱和女儿的健康问题,黄某于2023年与田某协议离婚。谁知离婚后的田某越想越不甘心,开始对黄某实施威胁、骚扰、跟踪等行为。
坐在接待室里,黄某不止一次泣不成声:“离婚这一年多以来,他悄悄在我车上安监控监视我,故意开车撞我的车,有时候一天上百个电话骚扰,无数条短信辱骂、威胁我和我的家人,有一次甚至带着刀进入我家……检察官,你能帮帮我吗?我现在真的没有办法了!”
检察官握紧了黄某的手,向她解读了相关规定,表示检察机关可以支持起诉,帮助收集证据,并向法院出具支持起诉书。了解情况后,金沙县检察院迅速行动,及时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协助黄某提取了相关短信及通话记录、视频、照片,向公安机关调取了接处警记录等证据,并帮助黄某撰写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书。
同年10月,金沙县检察院向法院送达了支持起诉书,根据黄某的实际情况,法院为她开通了“绿色通道”,该案当日立案、次日向田某制发了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书。裁定书送达田某后,检察官进一步联系田某对其释法说理,告知其停止对黄某及其家人的一切骚扰、猥亵、侮辱等行为,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人身保护令能起到教育威慑作用,是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民事强制措施,检察机关通过支持起诉,为遭受家暴的妇女‘撑腰’,帮助她们摆脱家暴困境。”办案检察官表示,家庭暴力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下一步,该院将积极宣传《反家庭暴力法》,让群众了解关于家暴的法规和案例,打破部分群众把家暴看作私事的偏见,真正让施暴者认识到自身行为的危害性,认识到法律制裁的严肃性,让家暴受害者及时意识到暴力伤害,意识到依法维权,依靠法律,勇于对家庭暴力说不,让反家暴理念逐步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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