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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法院: 启动“贵在执行”—“小标的·大民生”专项执行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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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法院: 启动“贵在执行”—“小标的·大民生”专项执行行动
本报讯(记者 龙立琼)10月21日,记者从省法院了解到,全省法院将在第四季度集中时间和力量开展全省“贵在执行”—“小标的·大民生”专项执行行动,此次专项行动将以5万元以下的小标的案件为突破口,全面推进整体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用心用情解决好人民群众在执行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蒋浩要求,全省法院要树牢政治自觉,通过办好每一件“民生小案”厚植党的执政根基。通过开展有声势、有力度、有侧重的“贵在执行”—“小标的·大民生”专项执行行动,切实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和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持续加大对涉农民工工资以及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医疗损害赔偿、工伤赔偿等小标的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要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对配合法院执行但又有客观现实困难的被执行人,要体现“柔性执行”,避免因执陷困、因执返贫;要注重关怀胜诉当事人为残障人士、行动不便老人、留守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做到“优先查控、优先处置、优先救助”,执行到款物后,必要时应送款送物上门,减少当事人奔波之苦。
在开展专项执行行动中,各级法院要强化“立审执一体化”协调机制常态化运行,切实履行好执前督促职责,千方百计化解一批小标的民生案件。减少衍生案件,对于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落实“一个纠纷一个案件”理念,做到以刚为要、刚柔并济,提升一次性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对涉及群众较多,矛盾纠纷尖锐的小标的民生案件,要探索推进全过程执行听证机制,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陈述和意见,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减少不必要的执行异议、复议案件。要努力拓展救助渠道,对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申请执行人又面临生存生活困难的小标的民生案件,要进一步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体现司法温暖。各级法院要探索开展社会救助,推进多元化救助格局的形成,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据悉,为确保本次专项执行行动取得扎实成效,省高院要求各级法院切实加强对专项执行行动的统筹领导,做到“一把手”亲自安排,分管院领导靠前指挥,执行局长现场督战作战。上级法院至少每个月实地检查一次下级法院开展专项执行行动情况,对完不成工作任务的,加强督查督导或启动问责。
今年以来,全省法院执行局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按照省法院《关于推动全省法院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朝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的实施意见》,陆续开展了“贵在执行”—“小标的·大民生”专项执行行动,取得一定成效。
截至10月18日,全省法院新收各类执行案件255531件,同比下降0.89%,执结186120件。其中,新收5万元以下小标的案件143567件,执结111097件,实际到位金额8.97亿元。执行完毕率、首执案件终本率和平均结案时间三项指标均超过全国均值,指标值位于或超出区间优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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