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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白云公安依法办理一起袭警案
  本报讯(记者 张斌)近日,贵阳白云公安分局艳山红派出所接110警情,称在白云区青阳小区有一对夫妻产生纠纷。接警后,艳山红派出所民警罗飞带领辅警杨科辉、杨天胜、郑维贵立即赶赴现场。到现场了解到该警情系周某某夫妻在闹离婚,醉酒后的周某某用刮眉刀自伤。
  民警在对现场情况进行进一步了解时,周某某阻止民警罗飞了解情况,过程中打了罗飞右脸一耳光。在罗飞将其传唤离开现场过程中,周某某又用脚踢打罗飞及出警辅警杨科辉。在将周某某带到白云公安分局执法办案中心进行醒酒过程中,周某某再次用脚踢辅警谭贵、罗明坤。借着酒劲,对执法民警拳打脚踢。案件发生后,白云公安分局督察大队、治安大队已介入维权。
  经督察大队、治安大队、龚家寨派出所调查核实,周某某暴力袭击正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致使人民警察受伤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之规定,涉嫌袭警罪,应依法追究事实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周某某予以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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