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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宁法院: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
  ■记者 胡政 李雅
  “从交起诉书,用了不到5天,法官就帮我们公司要回了645万元,为法院的高效办案点赞。”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宁县人民法院经诉前调解,帮助原告宁夏某能源有限公司追回借款,被告公司当庭履行涉案款项后,原告公司负责人感激道。
  近年来,中宁县人民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做好诉前调解、诉中高效化解、诉后精准答疑,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找准法院服务经济发展的结合点和发力点,推动“一企业一法官”助企举措走深走实,促进企业跑出转型升级“加速度”,推动中宁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感谢中宁县法院石空法庭用了不到2天时间,帮我们公司调解了100万元货款纠纷,让资金快速回流。目前公司正加班加点赶订单。”原告公司负责人赵先生向承办法官表示感谢。
  近日,中宁县人民法院石空法庭受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告公司自2022年1月至2024年3月多次从原告公司购买物资累计金额100万元,但一直未进行结算,原告公司多次索要货款无果,诉至石空法庭,请求维护自身权益。
  石空法庭委托调解员多次与被告公司联系,被告公司均称负责该项目的工作人员已经离职,需与总公司沟通,却一直未回复。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综合考量原告的合法权益和被告系中宁工业园区企业的特殊性,积极联系中宁工业园区管委会、派出所、调解员,发挥部门职能优势,合力攻坚化解涉企矛盾纠纷,将优化营商环境落到实处。
  调解过程中,针对该矛盾纠纷中的具体问题,中宁工业园区管委会从专业角度进行条分缕析、权衡利弊;石空法庭结合法律知识晓以利害,帮助企业正确认识矛盾激化可能导致耗时费力的诉讼风险及责任承担,并劝说双方在矛盾化解上作出适当让步。经过反复沟通,双方的尖锐矛盾得以缓和,最终初步达成被告公司向原告公司支付70%货款即70万元,剩余30万元3个月内支付的协议书,充分保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实质性化解了矛盾纠纷,实现双赢、共赢的良好效果。
  一直以来,中宁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始终坚持主动司法理念,聚焦“公正与效率”主题,加大诉前调解力度,以最小诉讼成本化解涉企纠纷,为每一个涉诉企业搭建起沟通的桥梁,全面推广“线上+线下”一体化立案渠道,努力让人民群众从“最多跑一次”到“一次不用跑”,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打造高质量、高标准、高效率的诉讼服务。
  值得一提的是,中宁是民营经济大县,中国枸杞之乡。为更好地服务枸杞企业,中宁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六新六特六优+N”产业发展布局,延伸法院司法职能,从推动枸杞产业新质生产力入手,制定印发了《中宁县人民法院服务枸杞产业,一企业一法官专项活动实施方案》,以能动履职支持和服务中宁枸杞产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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