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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为企业输血 为民生解忧
安顺中院组织召开债权人会议。

  ■ 记者 吴玲
  贵州华夏工程承包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夏工程公司”)是中国贵州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贵航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在册职工32人、退休人员85人,近年来因建筑市场不景气,该公司陷入经营困境,无力清偿到期债务。2023年8月25日,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华夏工程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9月1日指定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案件办理过程中,安顺中院清破庭及管理人快速推动市场主体出清,促进航空产业优化升级。为保障职工利益,华夏工程公司在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前通过职工安置方案并向贵航集团借款用于支付相关安置费用。这一处理方式最大限度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同时也避免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利益。此外,为实现破产企业资产的高效处置,降低破产成本,法院加强对管理人的指导,探索快速变价机制在该案件中的具体适用。创新了资产处置方式,高效灵活处置破产财产,确保债权人利益最大化。
  华夏工程公司破产案件的办理对于安顺中院来说,只是个例。
  破产审判工作肩负着促进企业优胜劣汰、推动资源配置的重要职能作用,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优化营商环境的有效手段。2021年,安顺中院成立清算与破产审判庭,集中管辖安顺市辖区范围内的破产案件及衍生诉讼案件。由于工作成绩突出,安顺中院被省高院授予“贵州省破产审判工作调研基地”,同时被确定为第一批个人债务集中清偿试点法院。
  在办理破产案件中,安顺中院精准识别、分类施策,积极促进市场主体出清,优化资源要素配置。主动加强与当地政府、行政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务实高效的府院联动机制。同时建立了管理人报酬提取基金制度,用于解决无产可破、急需救助等,多部门协调联动,积极稳妥推进“僵尸企业”处置,取得明显成效。
  破产审判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安顺中院办理的多起房地产企业破产案,在融资困难的情况下,为保障拆迁户、购房户等民生权利的实现,分案施策以施工方全垫资、债权人自救、项目分项垫资等方式,完成了续建,并已陆续交房、办证,解决了多年来上访群访问题,修复了“城市伤疤”。其中,办理的安顺市钢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入选全省执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十大典型案例。
  此外,安顺中院还完善管理人选任方式、细化选任规则,真正做到专业化、职业化。成立破产管理人驻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室,进一步加强对破产管理人的培训,每年组织管理人开展针对性业务培训,加强对管理人的日常工作监督管理,增强审判辅助力量,进一步提升司法服务水平。
  近十年,安顺市两级法院通过重整、和解等程序挽救企业42家,恢复建设“烂尾楼”项目共计约24栋,并已逐步完成交房、办证约1.5万户。与相关职能部门出台破产事务协作相关制度26项,盘活资产约100亿元,审查各类债权122.1亿元,保住就业岗位117个、商户1000余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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