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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贵州启新程
群众在民法典主题公园拍照。 通讯员 冯悝 摄

  ■ 记者 范良丽
  法治是现代国家治理的基本方式。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近年来,我省深入推动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在贵州落地落实,重点领域立法持续跟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司法运行新机制逐步形成,各项指标数据持续向好,法治贵州建设取得历史性突破:9个市(州)党委、88个县(市、区)党委实现现场述法全覆盖;全省行政机关一审败诉率降至12.86%,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升至99.47%;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反馈率100%。
  保障高质量发展 以法治力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7月28日,伴随着一阵热烈的掌声,贵州省首家知识产权法庭在贵阳贵安大数据科创城算力中心揭牌成立,该法庭的成立旨在更好地服务创新驱动发展,营造保护知识产权的法治氛围,以优质高效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为发展新质生产力蓄势赋能。
  法治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和支撑。贵州把良好的法治环境作为加快发展、开放创新的“绿水青山”,坚持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法治建设就跟进到哪里。
  为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贵州从省级层面系统推出法治扶贫“六大行动”,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和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实现全覆盖,编制推广《贵州大扶贫法治宣传一本通》《脱贫攻坚涉农系列合同示范文本》等读物,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功能作用,助力坚决攻克最后的贫困堡垒。
  围绕大数据发展应用,贵州坚持立法先行,先后制定《贵州省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贵州省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条例》等8个地方性法规,基本形成以大数据发展应用为核心,以数据共享开放和安全保障为两翼的大数据地方性法规体系,以法治方式护航和助推大数据发展。
  为积极服务大生态战略行动,贵州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不断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关键环节持续发力,出台首部省级层面生态文明地方性法规《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颁布实施40余部配套法规,让生态环境保护有法可依,有效推动社会各界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中来,以高水平法治建设夯实高质量发展绿色根基。
  聚焦建设优良的营商环境,贵州出台《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贵州省社会信用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建设“一云一网一平台”,实施事项标准化、流程优化再造、数据融通三大攻坚工程,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法治化营商环境已成为推动贵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金字招牌”。
  法治贵州新风涌动、活力迸发。在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贵州实践新篇章的新征程上,贵州更加重视法治、厉行法治,积极推动法治建设贯穿于高质量发展的各领域和全过程,为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之基。
  保障人民权益 以法治方式解决群众急难愁盼
  2024年7月31日,备受关注的《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经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通过。
  拓宽业主大会设立条件,鼓励居民参加小区管理,加强物业管理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和化解……新修《条例》直面当前小区管理难点痛点,诸多“干货”让人民群众欣喜连连、期待满满。
  民者,国之根也。
  以人民呼声为工作指向,贵州全面推进依法治省,持续推进法治思维融入发展脉动,一系列纲举目张的务实探索和实践,不断厚植法治贵州建设基石,让法治贵州建设成色更足、底色更暖。
  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法治需求,切实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和幸福感,贵州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民生问题,突出“小切口”“小快灵”,健全完善地方立法工作体系,修改发布《贵州省养老服务条例》等一批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都很强的民生领域法规,切实增强群众“立法获得感”。
  紧扣法治建设新形势新任务,贵州积极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养老育幼、食品药品安全、物业纠纷化解等领域“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以法治方式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
  锚定“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价值追求,贵州持续深化政法领域改革,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衔接、健全人民法院案件评查工作制度等政法领域12项改革事项落地实施。
  公共法律服务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贵州统筹推进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改革,健全完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制机制、制度体系,公共法律服务在全面依法治省中的基础性、服务性、保障性作用充分发挥。近三年,全省共办理法律援助15万件、公证32万件、司法鉴定22万件、仲裁1.3万件,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切实增强。
  依法治之力,保障人民权益、守护和谐安宁。贵州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新要求新期待,从最困难的群众入手,从最突出的问题抓起,通过一件件实事提升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用实际行动凝聚人心,用工作成效诠释大爱。
  保障公平正义 以法治思维助推基层社会治理
  9月19日,省委社会工作部、省委政法委对拟通报表扬的全省“优秀网格员”、全省“优秀联户长”名单进行了公示。这是我省连续多年对为全省城乡社区和谐稳定作出突出贡献的网格员、联户长进行表扬。
  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
  贵州将基层社会治理纳入法治化轨道,探索创新“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党小组+网格员+联户长”铁三角基层治理机制,推动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改善治理。通过严密论证和顶层设计,聚焦城市、乡村治理的难点与痛点,聚焦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积极引导全社会力量参与到基层治理大潮中,打通基层社会治理的“神经末梢”,激活基层社会治理的“一池春水”。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去年10月,我省正式施行《贵州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明确规定了各类责任主体的矛盾纠纷化解职责,推动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全省法院积极推动巩固深化“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基层治理经验,加强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建立完善“总对总”诉调对接联动机制,构建“线上线下”信息化矛盾纠纷调解新模式,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全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听证化解社会矛盾、提升办案质效、促进社会治理的作用,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律师等“第三方”社会力量参与公开听证,用可感可触可见的方式推动矛盾化解在当地、化解在基层。
  全省公安机关积极开展“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和“万警进万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隐患”活动,摸排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严防矛盾激化升级。
  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高度重视、认真谋划“1+N”行动,推动村(居)法律顾问和“法律明白人”合作机制有效建立,“法律明白人”法治素养持续提升,作用发挥更加明显,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
  …………
  循法治之势,人民群众的生活正悄然发生变化。“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基层法治良序正如春风一般吹拂着黔贵大地,人民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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