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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县法院猴场法庭:党建引领聚合力 法治固本强根基
法官耐心释法。

  【红色大事件】
  1934年12月31日,中央军委纵队到达瓮安县猴场镇,准备抢渡乌江,实现挺进黔北的战略方针。然而,此时的“左”倾领导人依然固执己见,对黎平会议正式确定的这一战略方针持不同意见,坚持回兵东进与红二、六军团在湘西会合,并散布“到了乌江南岸,红军就该拐弯了”之类的错误言论。
  在中央政治局多数同志要求下,31日当天下午,就在猴场宋家湾一名商人宋泽生的宅子里召开了政治局会议,史称“猴场会议”。
  会议通过了《中央政治局关于渡江后新的行动方针的决定》,重申黎平会议决议,再次肯定毛泽东同志渡江北上的正确主张,为遵义会议的召开做了重要准备。

  党建引领 打造法治新“枫”景
  瓮安县人民法院猴场法庭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并立足工作实际,与其他部门建立联合党支部,牢牢把握“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把党建与审判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做到党建、队建两不误,通过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形成了法庭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猴场法庭聚焦“1+3+N”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机制,法官与“五人治理小组”组建纠纷排查化解网格体系,形成“5+1”的基层治理新格局,打造“红色古邑,法耀征程”党建品牌,不断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今年以来共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10余次。加强“法庭+银行”党建工作双向联动,凝聚法治与金融合力,深化“司法+金融”的党建共建运行模式,与金融机构开展支部联建1次。
  党建引领+巡回审判。猴场法庭进一步深化便民利民举措,推动巡回审判+上门服务、巡回审判+法治宣传、巡回审判+倾情调解,及时高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党建引领+司法护“未”。猴场法庭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发出瓮安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家庭教育令》,督促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和家庭教育职责,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发出黔南州首份《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为离异家庭儿童提供物质保障。
  能动履职 深化诉源治理改革
  强化部门联动。猴场法庭积极主动扩大诉源治理“朋友圈”,与金融机构、交警大队、派出所、村居等部门开展专题诉源治理座谈会,研判矛盾纠纷类型并针对性开展排查化解工作,推动将辖区所有村居、司法所、派出所、综治中心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不断加强诉调对接,今年以来委派诉前调解400余件,委派率100%,近三分之一的案件在诉前得到化解。
  做实指导调解法定职能。猴场法庭以特邀调解员培训、行业性专题培训、调解员集体培训等形式常态化开展调解员培训工作,今年以来共计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10余次,针对个案进行调解指导30余次,不断提升调解员的能力和水平。
  分案由开展专项诉源治理。猴场法庭不断创新举措,广泛开展诉前调解宣传和引导,打造了“安心调”调解品牌和离婚纠纷化解“三步”工作法,半年共计新收此类案件178件,同比降幅39.2%,诉前调解成效显著。
  通过司法建议赋能社会治理。猴场法庭向相关部门发送司法建议1次,堵塞行政管理漏洞,为打击虚假诉讼,开出“罚单”2人次,倡导社会诚信向善。
   职能延伸 服务基层社会治理
  广泛开展法治宣传。猴场法庭利用法治上街、法治进校园、法治进社区、法治副校长讲座等形式,营造知法懂法的氛围。
  常态化开展“法治夜校”活动。猴场法庭充分发挥人民法庭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优势,分批次邀请调解员、镇村干部、信贷员、民警、交警等开展专题法治宣传和培训,形式上有专题授课、座谈会、院坝会、法律知识竞赛等。
  开展“我当一天联户长”活动。联户长作为基层治理的“神经末梢”,承担着调解员、宣传员、排查员的角色,是反映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的直接体现,猴场法庭通过开展“我当一天联户长”活动,主动切换角色和身份,积极换位思考、出谋划策。
  推行片区法官制度。由猴场法庭干警包保辖区村居,由片区法官负责辖区内法治宣传、指导调解和纠纷排查、化解等工作,通过抓前端治未病,深入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打通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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