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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炳翔:当法律的“明白人” 做群众的“贴心人”
■记者 付先锐
走进修文县阳明洞街道普陀村,干净整洁的道路、宽敞的村民活动中心,整洁漂亮的法治长廊,美观的法治艺术假山造型,公路旁、菜园边,随处可见各种样式的法治宣传内容,到处都是雕塑展品。
“我们村的发展,黄支书功不可没。”普陀村村民王福说,黄炳翔自从担任普陀村党支部书记以来,既是支书又是调解员,小到农户分家,大到群体事件都能看到他的身影,随着社会进步发展,人们的意识提高了,现在有些矛盾纠纷,用传统的“讲理”已无法调和,很多事情还是要依法解决。
黄炳翔,现年62岁,1979年高中毕业,响应祖国号召应征入伍到西南边境服役,1984年退伍回乡,先后担任村民小组长、远教专干,从2008年至今担任阳明洞街道普陀村党支部书记、调解委员会主任,2021年阳明洞街道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以来,他又多了一个称呼——普陀村的“法律明白人”。
由于平时善于学习,黄炳翔从自觉学习法律知识到积极开展普法宣传、热心调解工作,将所学知识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中,使得辖区村民法治观念不断增强,全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日益浓厚。
2022年,普陀村获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黄炳翔被修文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聘为修文县退伍军人志愿服务队政治指导员、修文县行政综合执法社会监督员。
荣誉的背后,黄炳翔既是支书,又是调解员,小到农户分家,大到群体事件,都能看到他的身影。
2023年3月,贵州某科技有限公司在安装天然气管道时被普陀村四组部分村民阻了。
大致情况,黄炳翔是清楚的,来到现场后,“挡工阻路是违法行为,”黄炳翔劝诫村民,跟村民沟通,讲解法律知识,现场对阻工村民进行了劝返。
当天晚上,黄炳翔又入户进行了调解,村民对土地补偿的金额无议异,但是要求用现金支付。对这个要求,公司方却不同意,表示只能打入村集体账户,双方不欢而散。事隔两天,黄炳翔邀请了村法律顾问、街道办领导、村调解委的调解员参与调解会。最终,在黄炳翔等人的及时沟通和主持调解下,双方握手言和。
像这样的事情还有很多。作为村的一名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就是一面旗帜。”黄炳翔是这样说的,也是按照这样的标准来要求自己的。
“作为村干部、法律明白人,每天遇到的是方方面面的法律问题,自己没法律知识怎么处理和化解矛盾纠纷,怎么向群众进行普法,法律意识淡薄是产生矛盾纠纷的根源之一,所以要积极学习各种法律法规,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引导村民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营造一个和谐的乡村环境,村里自然而然就稳定了,村里稳定了,经济才会更好发展,乡村振兴才会有实效。”黄炳翔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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