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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法院:推进“生态立市” 建设“美丽贵阳”
贵安新区美丽的乡村生态环境。

  ■记者 贾华
  近日,记者从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今年以来,贵阳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始终坚定不移地推进“生态立市”战略,全市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取得长足进展。
  厚植生态底色
  贵阳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始终坚定不移推进“生态立市”战略,坚持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把案件办理与环境治理相结合。
  据统计,今年1月至8月,贵阳市两级法院环资审判庭新收各类涉环境资源类案件共计650件,已审结594件。其中民事254件,刑事123件,行政案件33件,其他非诉、执行类等案件240件,充分发挥了环境资源刑事审判的惩治和教育功能、民事审判的救济和修复功能、行政审判的监督和预防功能。
  自环境资源审判庭成立以来,共有19个标志性案件被最高法、省高院评为典型案例,坚决以高标准环境审判工作厚植贵阳贵安高质量发展生态底色。
  促进生态修复
  针对“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中,侵权行为人造成生态环境损害但又没有实际履行能力,如何避免法院判决落空”这一难题,贵阳中院探索推进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案件替代性赔偿机制建设,联合市检察院、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等9个行政部门,出台了《关于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领域开展公益诉讼劳务代偿的工作机制》(以下简称《工作机制》),以贵阳市社会职工年平均工资为计算标准,对照金钱赔偿数额,确定劳务代偿的方式、工时、期限,并会同行政机关确定劳务地点、岗位及协助执行单位。机制的出台,为该类案件办理提供了制度依据和办案参考。
  保障生态流量
  生态流量是维系流域自然生态系统功能和生物多样性的重要保障,在贵阳中院受理的首例生态流量公益诉讼案件中,被告贵州乌江清水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是大花水水电站的运营管理单位,因未按要求下泄生态流量,致大坝下游几公里清水河主河道常年断流、脱水,河流生态环境受到严重损害,原告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提起公益诉讼。
  案件本已调解结案,但2023年底,原告公众环境教育中心向法院反馈,被告存在整改不严不实、整体进度滞缓、下泄流量监控缺失等情况。
  法院并未因案件审结就放任不管,在了解问题后立即主动作为,于今年1月联合市河长办及属地行政部门共同召开大花水水电站整改工作推进会,要求被告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按照调解书确定的整改方案及时间节点,执行整改要求,加快推进设施建设,完善在线监控,建立流量泄放台账,接受公众监督,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社会责任。推进会次日,清水河公司即下泄了13.02万方生态流量,流域现已恢复水清岸绿。该案被评为乌江流域生态保护典型案例。
  聚力生态保护
  过去一年来,贵阳市两级法院着力加强与兄弟法院、行政部门、企业高校的交流合作,建立跨部门跨区域相互协作工作机制,打破区域壁垒,破解机制难题。
  在贵阳大数据科创城挂牌成立“大数据环境司法保护研究基地”,建立大数据环境司法保护和风险防控工作机制;联合贵阳市林业局、清镇市人民法院在长坡岭森林公园共同设立司法保护基地及法庭巡回审理点,打造集生态环境修复、生态法治教育、生态理念宣传、生态文化推广等功能为一体的重要平台;与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等地处乌江流域的9家法院,共同签署《乌江流域“2+7”中级法院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框协议》,凝聚司法保护合力加强乌江流域生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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