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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州市法院淤泥法庭:倾力书写民族团结进步“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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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谈不拢”到“不起诉”
强“三力” 聚民心
安全知识进校园 讲好开学第一课
法治宣讲进校园 检察护航伴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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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谈不拢”到“不起诉”
务川检察院深入调查让个案实现公平正义“最优解”
本报讯(通讯员 邹烨)“我就是想用废线来拴一下水管,没想到会造成这么大的损失,我真是悔不当初!”家住务川自治县镇南镇的申某某为自己的行为深感后悔。
“我父亲是一个老实本分的农村人,从来没有做过坏事,事情发生后,他因为压力太大甚至服药自杀,好在发现及时,捡回了一条性命。”申某某儿子向务川自治县检察院检察干警透露父亲在案发后承受巨大压力。
“经过我们调查,申某某平时与人和善,没有前科劣迹,我们也想组织双方进行和解,但是金额悬殊太大,一直谈不拢。”务川自治县公安局民警直言双方分歧大,和解不了。
日前,务川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受理了一起过失损坏公用电信设施案,检察干警在听取了当事人及其亲属、办案民警的意见后,充分践行“三个善于”新时代检察履职要求,切实把“三个善于”融入检察办案全过程各环节,让这起个案实现公平正义“最优解”。
据悉,今年2月,家住务川自治县镇南镇的申某某为固定自家水管,携带尖嘴夹钳、自动梯子等工具到案发地后,通过其主观判断,认为该处垂吊的线是废弃的光缆线,遂攀爬到棬子树上用尖嘴夹钳将垂吊的光缆线从连接电线杆处剪断。因该条光缆线的另外一端是连接在另外一根电线杆的,故未能将线拉下来。接着申某某又取来梯子攀爬到电线杆上,通过区分光缆线粗细的方法判断好废线后将该光缆线剪断,后将剪断的光缆线拉到地面卷起备用。
因申某某的误判,导致中国移动公司务川分公司两根正在使用的光缆线被剪断三处,造成13台OLT(光线路终端)中断及相关镇(办)处所辖266户专线用户、10723户宽带用户中断,故障历时215分钟。
本案中,申某某在主观上是故意还是过失,涉及到罪名的认定,根据法律规定,过失损坏公用电信设施罪与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在量刑上相差甚远。检察机关不能仅以申某某的供述来认定其主观上是故意还是过失,证据还需进一步补强。基于此种考虑,务川自治县检察院办案干警一边要求公安机关补强证据,一边到案发现场开展亲历性调查。最终检察干警的核查情况与申某某交代的供述相互吻合,证明其剪光缆线的目的的确是为了固定自家水管,另外还补充到其他证人证实该段光缆线确实存在疑似废弃未用的情况。
厘清事实和法律适用罪名,只是解决了案件法理。如何体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让双方当事人都在案件处理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检察干警需要思考的问题。本案中,受损方中国移动公司务川分公司所出具的事故报告认为,申某某的行为给该公司造成的直接、间接经济损失共计194544.66元,这远远超出了申某某一家的赔偿能力。为了能够促进双方达成和解,检察干警多次上门与移动公司代表、申某某家人进行沟通协商,促使双方在赔偿金额上互相体谅,最终中国移动公司务川分公司同意由申某某承担抢修所支付的耗材、人工等直接损失26000元。在检察干警的见证下,双方最后达成了刑事和解协议,被害方出具了谅解书,同时对检察机关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表示认可,双方矛盾得到有效化解,申某某回归了正常生活。
“我们在办理这个案件过程中,没有就案办案,机械办案,一诉了之。既严格审查证据,体现执法办案力度,又坚持司法为民,不失办案温度,最终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务川自治县检察院办案干警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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