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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刷他人加油卡 货车司机被刑拘
  本报讯(记者 贾华)8月28日,重庆市璧山区货车司机刘某迫于公安机关震慑,主动到黔西市公安局林泉派出所投案自首,交代其盗刷他人加油卡的犯罪事实。
  2023年5月24日,黔西警方接到大方籍大货车驾驶员陈某某报警称,其在林泉镇西溪服务区加油时不慎将加油卡遗失在服务区加油站,卡里的2000余元预存款被他人全部盗刷。
  另据陈某某称,其加油卡被盗刷后,曾经联系过盗刷加油卡的货车司机,请其退还盗刷的资金。期间,该货车司机向陈某某转账了几百元后,拒不退还剩余的款项。林泉派出所立案侦查后,经缜密侦查,很快锁定了嫌疑男子系重庆市璧山区货车司机刘某。刘某经常往返于四川、重庆和贵州等地配送货物。
  明确刘某身份后,办案民警电话联系刘某,要求退还其盗刷加油卡的全部金额,同时向其宣传了相关法律法规,并告知其拒不退还的相关法律后果。刘某接电话后,不仅拒不退还,而且态度还十分恶劣。
  林泉派出所与重庆璧山警方联系,请求帮助规劝刘某返还涉案资金,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经过两地警方不懈努力,8月28日,刘某主动到黔西市公安局林泉派出所投案自首。
  据刘某到案后交代,2023年5月24日,其驾驶大货车途经黔西市林泉镇西溪服务区加油时,发现加油机上有他人遗失的加油卡。经尝试后,发现该卡没有设置密码,还有2000多元的余额。于是心生贪念,顺手牵羊将卡拿走,后到其他加油站加油,将卡里的余额全部盗刷。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已主动返还盗刷受害人陈某某加油卡上的资金。公安机关已对嫌疑人刘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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