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20版
发布日期:
毕节检察:法治护航生态 守护碧水蓝天
实地开展外来入侵物种普查。

  ■通讯员 杨希喆 记者 黄祖祥
  近年来,毕节市检察机关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大力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凝聚全社会共同呵护生态环境的合力,倾力呵护一方蓝天碧水,为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风景这边独好
  乌江是贵州省第一大河,也是我省的“母亲河”。金沙县人民检察院接到“益心为公”志愿者反映线索,现场查看走访发现属于长江流域乌江水系的金沙县箐河生态湿地公园(以下简称“箐河公园”)2号公厕周边污水污染明显,严重影响周边群众生产生活。
  了解到情况后,金沙县人民检察院于2023年3月1日立案,并立即组成业务部门检察官、技术辅助人员为一体的办案组,通过“无人机航拍+快速检测设备运用+大数据赋能数据分析”手段,检测出箐河公园水体氨氮为20mg/L,超标10倍。
  为确定污染源位置,金沙县人民检察院邀请县水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2次磋商,同时会同执法部门3次到现场分析研判污水管道深埋位置、泄漏点及泄漏原因。最终确认污染源头为公园地质沉降导致城市污水收集管网破损,系金沙县水务局履行水污染防治职责不到位。同年3月15日,金沙县人民检察院向金沙县水务局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同时抄送公园管理单位金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督促两部门协作配合,依法履行湿地保护职责。
  收到检察建议后,金沙县水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金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对箐河公园生活污水管道泄漏部分进行清理,修复破损的管网,切断污染源头。
  4月21日,金沙县人民检察院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技术检测部门对污水泄漏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回访,经检测,发现水体质量达标。
  “之前每天晨练我们都会绕开这里,现在这条河终于整治好了,还是河边风景好,空气又清新。”在箐河公园晨练的群众赞叹道。
  近两年来,毕节市检察机关坚守生态环境底线,通过“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碧水润家园”等专项监督行动,“打击”与“保护”并重,共立案办理涉水领域生态环境保护案件33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09件,提起公益诉讼68件。
  高原“伤疤”初愈
  “百草坪”位于贵州省威宁自治县境东部的高中山地区,草场面积约12万亩,可利用面积10万余亩,海拔2400至2800米之间,是南方最大的天然草场和西南重要的畜牧基地,有中国南方大草原之称,同时还是乌江源头的重要生态屏障,对乌江流域生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百草坪”的生态保护问题一直是威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关注的重点之一。由于其高海拔、大温差、薄土壤和云贵高原独特的喀斯特地貌特征,“百草坪”的生态极其脆弱,石漠化荒漠化风险极大。2021年,威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通过调查得知,近年来,由于监督管理不到位,长期存在村民占用草地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擅自圈地放牧、游客随意开车进入草原、生活垃圾随意丢弃等问题。造成的植被破坏如同“百草坪”上的一道道“伤疤”,严重破坏草原生态环境。威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于2021年8月向草原主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对“百草坪”环境保护职责。
  “在我十多岁的时候,我们经常到这里来割草,‘百草坪’的牧草可以长到50公分高,这些年不行了,主要是牲口太多了,草长的速度跟不上牛羊吃的速度。”2022年7月,威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对“百草坪”生态破坏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时,盐仓镇团结村村支王荣超一脸惋惜地说道。
  检察官在回访过程中发现,由于历史遗留等客观原因,主管部门虽然已整改部分问题,但真正严重的违法问题仍未得到有效整改,“百草坪”草原生态环境仍处于被持续破坏之中,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持续受侵害状态。
  为推动问题整改,威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该案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诉请法院确认威宁自治县林业局怠于履行保护职责的行为违法,同时判令其采取有效措施,依法履行对“百草坪”生态保护职责,获法院一审判决支持。经草原主管部门及盐仓镇人民政府不懈努力,违法建筑及围栏已全部拆除,违法占用破坏草地资源问题已整改完毕,后续生态恢复工作正在有序开展,“百草坪”上的“伤疤”正逐步痊愈。
  2023年2月,威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向威宁法院申请了《司法保护令》,并在“百草坪”公开张贴,在“百草坪”所辖的6个村委会挂牌成立“威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百草坪’草原生态保护检察联络站”,邀请负责“百草坪”区域的12名护林员注册成为“益心为公”志愿者,切实开展常态化监督。
  植物“熊猫”新生
  纳雍县素有“珙桐之乡”的美誉,拥有近百万株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珙桐,纳雍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保护生态环境”专项监督中发现,珙桐自然保护区内花鸟市场不规范经营、群众为祈福擅自放生“巴西龟”,以及“加拿大一枝花”、紫茎泽兰等入侵物种无人管理,任其生长蔓延,影响珙桐等珍稀植物生长,破坏了保护区动植物生态平衡。
  经“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专家出具咨询意见,“巴西龟”被国家环境保护部列入第三批《中国外来入侵物种名单》,该外来物种适应能力极强且具有超强的繁殖力,可迅速在入侵地形成优势种群,抑制入侵地其它动植物的生长或破坏食物链构成;而“加拿大一枝黄花”、美洲商陆、紫金泽兰等外来入侵物种疯狂生长会掠夺光叶珙桐等珍稀保护植物的生存空间,影响珍稀植物的繁殖生长,破坏自然保护区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改变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
  纳雍县人民检察院于2023年3月21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行政执法人员代表召开网络直播公开听证会,各方围绕检察监督的必要性、外来物种入侵的危害性、行政机关整治的时效性和科学性等事项进行了磋商,并于次日依法向纳雍县农业农村局、毕节市生态环境局纳雍分局等相关责任部门制发检察建议。
  在收到检察建议后,纳雍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制定了《纳雍县农业外来入侵物种防控治理方案》,部署外来入侵物种排查、清理及防治工作,联合毕节市生态环境局纳雍分局、县公安局等部门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清风行动”,出动人员120人次,无害化处理外来物种“巴西龟”600余只。通过林长制办公室开展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发现外来入侵物种57种,制作标本120余套,并分析入侵物种种类、数量、分布、发生面积及危害动态。办案过程中,纳雍县人民检察院加强跟踪指导,邀请“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案件专家、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共同到自然保护区跟进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2023年7月3日,纳雍县人民检察院与县林业局等4部门建立完善《关于建立加强自然保护区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配合协作机制的意见》,从会商研判、对口联系、线索移送、配合调查取证、信息通报等方面明确协作配合,常态化保护纳雍珙桐保护区生物多样性安全。
  毕节市检察机关已办理生物多样性案件108件,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群团组织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专业优势,理论与实践同行,通过生态保护公益诉讼讲述毕节绿色发展的故事。
  近两年来,毕节市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护航毕节全力建设高颜值生态。截至目前,毕节市检察机关建立跨流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11个,立案办理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285件,履行诉前程序214件,提起诉讼5件,清理河道37.5公里,促成增殖放流12万余尾,最大限度实现司法资源的优化配置,强化监督合力,实现双赢共赢多赢。
  从“试验区”到“示范区”,毕节正以法治力量为依托,把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贯穿司法、执法全过程,积极探索构建区域生态环境法律体系,用好用活公益诉讼制度,生态环境保护行之有效,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建设正破浪前行。

贵州省互联网出版业务许可证:黔新闻出网版准字第046号黔ICP备05003182号-1 Copyright @ 2003-2023 DDCPC.COM 贵州法治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集团主管主办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