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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护航新征程 美丽贵州舒画卷
——写在第二个全国生态日到来之际
  ■记者 付松 钟明秀
  初秋的贵州,水如碧玉山如黛,山高水长好风光。
  这是一幅缤纷多彩的壮美画卷——
  碧涛绿海翻卷涌动,飞瀑流泉如练悬空,连绵山川奇绝壮美……
  这是一曲催人奋进的浩浩长歌——
  全省上下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牢牢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努力走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子。
  这是一部波澜壮阔的环保史诗——
  作为首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试验区,贵州率先出台一系列地方性法规、探索一系列创新性举措,在法治轨道上谱写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新篇章。
  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聚焦建设美丽中国,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风物长宜放眼量。贵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持续用好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不断探索创新举措,不断推进示范创建,不断总结成功经验,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贵州篇章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完善法规体系 擦亮生态底色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
  牢记嘱托,挺膺担当。全省政法系统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生态环境法治保障,持续擦亮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法治底色——
  与时俱进,全面推进生态环境立法。出台首部省级层面生态文明地方性法规《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并颁布实施40余部配套法规,让生态环境保护有法可依。相继出台《贵州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贵州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构建具有贵州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法规体系。
  聚焦主线,构建重点领域制度框架。各级政法机关推出“庭长+河长”“检察长+河长”“林长+河长+警长”等机制,深化治林治水工作。省公安厅会同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利和林业等部门,先后出台若干行刑衔接工作机制,为生态环境类案件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奠定坚实基础。
  因地制宜,完善区域性法治体系。2023年3月1日,《贵州省赤水河流域酱香型白酒生产环境保护条例》正式施行,为赤水河流域酱香型白酒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提供有力支撑。与之同步实施的,还有《贵州省乌江保护条例》,开启法治护航贵州生态文明建设崭新篇章。
  越织越密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力保障。在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中,贵州连续获得“优秀”等次,生态环境优势持续巩固,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提供了有益借鉴。
  高擎法治利剑 护佑绿水青山
  “感谢政府,我们的护寨树有救了。感谢法院,把伤害古树的坏人惩治了!”得知“古楠木王”被紧急救治,年过七旬的剑河县南哨村村民杨老金无比感动。
  2023年8月,雷山县人民法院审理的盗割“古楠木王”环境公益诉讼案入选“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3年度十大案件”,对切实贯彻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促进森林生态有效修复具有重要意义。
  推进美丽中国建设贵州实践,法治力量是重要保障。全省政法系统主动融入贵州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发展大局,坚持依法治理,强化依法监管,严格执法司法,为守护美丽贵州注入强劲法治动能。
  从严惩处环境违法犯罪——
  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等单位联合开展水污染防治、河湖安全、森林保护“六个严禁”等专项行动,依法打击污染环境、非法采矿、盗伐滥伐林木、非法捕捞水产品等违法犯罪,保持严打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高压态势。
  创新助力“双碳”目标进程——
  省法院与省林业局等部门共同构建认购林业碳汇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推行在森林资源案件中认购林业碳汇开展替代性修复,形成“生态修复+碳汇认购”基本模式。
  协同推进“两江”生态保护——
  贵州与重庆、四川、云南建立一批跨省、跨市(县)司法协作机制,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调查取证等方面广泛协作,形成生态环境保护“上下游同心、左右岸同行”的联动格局。
  一个个务实举措,一次次生动实践,不断厚植美丽贵州建设的法治基石,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美丽画卷正徐徐展开。
  凝聚法治力量 护航绿色发展
  滚滚乌江千里奔腾,滔滔江水润泽两岸。
  时值暑假,地处乌江源百里画廊景区的黔西市化屋村游人如织。
  村民赵勇不仅开起了农家乐和民宿,还在码头广场做起了出租民族服装的生意。
  “环境变好了,收入增加了,大家更懂得保护山水。”赵勇说,在旅游淡季,村民们会自发沿江打捞垃圾,也会主动宣传保护环境理念。
  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全省各级各地聚焦民生之本、凝聚法治之力、筑牢发展之基,一体推进生态环境、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逐步迈上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之路——
  铜仁市全方位建立“生态警务”巡查守护体系,全市公安机关联勤联动,充分发挥“打、防、管、控”职能,共同呵护生态环境;
  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在全国率先推动“公益诉讼守护传统村落”写进地方性法规,让人民群众“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荔波县人民法院成立荔波世界自然遗产地环境保护法庭,打造全省首个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品牌——司法“蓝丝绒”系统工程,织密珠江源头生态保护网。
  挥法治利剑,聚磅礴伟力,护绿色发展。贵州不断推动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乘风破浪,行稳致远。
  共享法治成果 增强民生福祉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在法治力量的护航下,广大人民群众在绿水青山中共享生态之美、生产之美、生活之美。
  天更蓝了。在全省9个中心城市和7个县级城市降水监测中,16个城市均未出现酸雨分布,全省降尘量年均值均达标;
  气更净了。全省9个中心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8.6%,县级城市优良天数比例为98.7%,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保持优良;
  水更清了。县级以上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乌江、赤水河水质状况均为优,全省河流出境断面全部达到Ⅲ类及以上水质类别;
  地更洁了。全省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耕地安全利用率超过91%;
  山更绿了。全省森林覆盖率为63%,生态质量为Ⅰ类,已知生物物种达2.4万种,是我国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地区之一;
  人更富了。依托1.66亿亩“绿色银行”,贵州因地制宜发展森林康养、林下经济、休闲旅游等新业态,全省绿色经济占比46%。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全省政法机关正以更高水平政法工作、更高质量法治服务,守护全省人民的“幸福不动产”和“绿色提款机”,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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