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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军讲人大之三十
贵州各级人大的“第一质询案”开始于哪年?
1989年,12名人大代表在贵阳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就贵阳市第一商场建筑违反《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条例》,向市人民政府提出质询。这是在当时国内鲜见的,贵州省各级人大的“第一质询案”。
那时,监督法还没出台。依据地方组织法有关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代表10人以上联名;在常务委员会会议期间,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5人以上联名,可以书面提出对本级“一府两院”的质询案。
另按照地方组织法的规定,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又制定了包括质询内容的《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试行)》《贵州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对于那些违反宪法、法律、法规和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问题,可以提出质询案。
贵阳市人大吴利平、韦北阳在《十三年前的“第一质询案”》一文中回忆了那年开展的质询案。位于贵阳市中华中路7-51号地段的第一商场是1988年5月18日动工的,1989年2月4日基本竣工。此建筑改造违反贵阳城市总体规划,这期间不断有人大代表或普通市民向市人大常委会反映了违规现象。1989年3月14日至18日,贵阳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召开,254名代表出席会议。会议收到代表提出的质询案2件。其中,刘唐盛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我市中华中路7-15号地段改造违反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质询案》立案,这是贵阳市自1982年恢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来的第一桩质询案。杨柄炎等11名代表联名提出的《大西门拆迁地要荒多久》的质询案改作询问。14日,城建委对此质询案进行了初审,建议主席团立案。15日,第二次主席团会议予以立案,并交市政府答复。17日下午,第三次主席团会议听取了副市长作的答复,代表不满意问道,《城市总体规划》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为什么贵阳市中华中路道路红线50米,不声不响地就变成不足26米啦?主席团和提议案人不满意,决定委托常委会在第十次会议上再次听取政府的答复。4月5日至6日,常委会对中华中路在建工程进行了视察。4月25日至28日,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了副市长作的关于“违反城市总体规划的质询案”的答复,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会议原则同意这次答复,要求市政府必须从这一改造工程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不断增强法制观念,提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切实加强规划管理。
那年,贵阳市人大常委会诞生才5个春秋,地方政府既拥有行政权,又行使监督权的惯性还存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地方重大事项,无论是观念上还是制度上都还很不到位,以言代法,领导说了算的现象还比较严重。人们对人大及其常委会并不十分了解,社会上流传这样一句话:“人大是块大牌子,里面坐些老头子,一天到晚看报纸,开起会来找岔子。”毕竟在1989年,质询还是一个陌生的字眼且系代表以个人的名义行使的监督,对政府官员的答复说了“不!”,这是需要担当和胆量的!12名代表书写了贵州省人大史上的“首例质询案”,改变人民群众对人大的看法,也提高了对人大的认识。
1991年3月,在省第七届人大第四次会议期间,遵义地区15位代表就1990年下半年茅台大桥、铜仁大桥相继垮塌造成数十人人伤亡,直接经济损失上千万元,提出质询案,要求省人民政府对这两个事故作出答复。经大会主席团审议,决定由省人民政府作口头答复。省长、副省长、秘书长、交通厅厅长都到遵义地区代表团进行答复。交通厅长介绍了“两桥”修建投资、工程队伍、设计施工和事故原因的调查情况,承担了主管部门应负的责任,提出应吸取的教训和将采取的措施。分管副省长向代表们作事故原因分析,指出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强调今后要转变作风,强化管理。省长认为遵义地区代表团提出“质询案”是对政府工作的帮助和支持,表示要借“两桥”垮塌事故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对事故要加紧调查,严肃处理。遵义地区代表团对省政府的答复表示满意。会后,省政府已专门组织了调查委员会,对“两桥”事故深入调查,并对责任人员分别情况作出严肃处理。
2002年1月21日,在省第九届人大第五次会议上,贵阳市代表团夏文翔、张朝湘等50位代表提出了“花溪收费站应该依法拆除的质询案”,其理由是:(1)贵花大道是1987年由省重点公路工程指挥部立项改造,属政府财政性资金(包括养路费)投资改建的公路,不属公路法第五十九条可以依法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收费公路,应予撤销;(2)《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公路上,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的通知》规定“凡利用贷款(包括需归还的集资)新建、改建(不包括局部改造)的高等级公路、桥梁、大型隧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对过往的车辆收取通行费,但是贷款(集资)还清后要立即停止收费。”根据交通厅2001年11月13日的汇报材料:花溪大道建设投资共计3196万元,自1993年5月正式收费至2001年9月底,共收取通行费6371.5万元,投资资金早已收回。即使建设资金全为贷款,也应已还清,理应拆除收费站。主席团审议该质询案后,决定交由省人民政府于1月22日下午向贵阳市代表团作口头答复。22日下午,省政府分管副省长、省交通厅厅长代表省人民政府就质询案向贵阳市代表团作了答复,同意拆除花溪收费站。
(本文作者系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宣传处处长周大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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