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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越国(边)境“淘金” 21人被提起公诉
  本报讯(通讯员 蒋芸)近日,由普安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匡某波、潘某某等21人涉嫌诈骗罪、偷越国(边)境罪一案在普安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的办理有力打击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和偷越国(边)境违法犯罪行为。
  2018年至2021年期间,匡某波、潘某某等人多次非法从云南边境采取乘车、坐船、步行等方式偷渡到老挝金三角企华集团、缅甸果敢老街等诈骗公司,学习“专业话术”和“固定流程”对国内公民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普安县人民检察院对该案依法提前介入侦查,充分发挥侦协办纽带作用,强化检警协作,通过听取案件介绍、审查证据后,就案件定性、出入境时间和次数、诈骗手段等方面精准提出证据收集建议,固定证据基础。
  案件办理过程中,普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始终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切实强化法律监督,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开展偷渡类诈骗犯罪案件“全链条”打击,正确适用法律、准确惩治犯罪,做到不枉不纵,从严从快打击偷越国(边)境从事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行为,取得较好成效。
  今年以来,普安县人民检察院共依法批捕涉嫌诈骗罪、偷越国(边)境罪案件4件16人,依法起诉诈骗罪、偷越国(边)境罪案件5件8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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