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湄潭检察:共筑生态安全防线 守护美好绿色家园
  ■通讯员 肖雪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近年来,湄潭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响应国家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战略部署,将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作为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为守护绿水青山贡献检察力量。
  强化协作配合 筑牢水生环境安全网
  水生环境安全是生态平衡的基石,直接关系到人类生存质量与自然界的可持续发展。湄潭县人民检察院深化部门协作,与县法院、农业农村局、水务局等单位会签《破坏水产资源水生态环境类案件办案指南》,整合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凝聚公益保护合力,协同推进案件办理、开展生态修复,构筑湄潭水生态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
  2021年来,湄潭县人民检察院共受理非法捕捞水产品公益诉讼案件49件,追缴生态修复金100余万元,与县农业农村局、县法院等职能部门联合开展增殖放流4次,投放鱼苗共计20万尾,没收非法垂钓工具200余套。
   重拳打击震慑 捍卫生物多样性防线
  保护生物多样性是维护地球生态平衡、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湄潭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运用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办案模式,在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中加大惩罚力度,在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赔偿野生动物资源损失。
  2021年来,湄潭县人民检察院共办理涉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4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和申请司法确认6件,收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30余万元。通过办案效果形成震慑效应,有效遏制了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势头。
  落实损害赔偿 撑起森林资源保护伞
  森林关系国家生态安全,具有基础性、战略性作用。保护森林资源功在当代、利在千秋。针对滥伐林木、非法占用林地、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湄潭县人民检察院在从严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还采取对违法犯罪人收缴惩罚性赔偿金、监督生态修复以及督促属地政府加强林地监管等方式,保护森林资源。
  2021年来,共办理相关领域公益诉讼诉前案件64件,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和申请司法确认13件,收缴生态修复金80余万元,监督生态修复林地100余亩。
  在严格依法履职的同时,湄潭县人民检察院还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向广大群众科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展示检察工作成效,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同时,结合办案实际,开展“以案释法”专题宣传,通过典型案例剖析,引导公众自觉抵制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共同营造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接下来,湄潭县人民检察院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依法履职,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宣传引导,为守护绿水青山、建设美丽中国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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