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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水城区新街乡大元村:从“法治佳”到“法治+”
  ■ 记者 黄瑶
  在六盘水市水城区新街乡,有一小村寨,名为“大元”。青山相依,绿树环抱,7月的暑热被抵挡在了寨门之外。
  虽名为大元,但村子并不大。全村占地10.18平方公里,共辖17个村民小组,3355人、709户人家,居住着彝族、苗族、布依族、汉族、穿青人等。
  “我们村的民风一直很淳朴。其他地方都在宣传禁止滥办酒席、收取高价彩礼,而我们村压根不需要。如果哪家有准备考大学的娃娃,家长也会建议报考法学专业。因此,村里的法治环境一直很好。”土生土长的大元村支部书记秦虎一脸自豪。
  2016年,凭借良好的法治环境,大元村获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并以此为引领,带领村民谋求发展,增收致富,实现了基层法治化管理水平提高、民族团结和谐、经济持续发展的良好局面。
  2022年,大元村再次启动相关申报工作,这一次,他们的目标是“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
  2023年,大元村正式获批“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一条“法治+”的基层治理之路就此开启。
  “我们首先从建章立制入手,夯实民主基础,从根本上取信于民。结合自身实际,依据《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一套健全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通过‘法治+规章制度’的形式,把村务管理事项用规约的形式固定规定下来。”
  在基层,民主选举是村民自治的基础,也是扩大基层民主,实现村民自治的举措。为此,大元村依法采取公开、公平竞争的民主原则,依法换届选举。
  秦虎说:“我们依法界定选民资格,保障村民选举的权利。同时,坚持民主选举村民代表,并且村委会成员候选人采取村民代表大会的形式进行选举提名。为了做到真正的公平、公正、公开,我们村突破传统做法,采取预选候选人、差额选举、秘密写票方式,用法治引领民主选举。”
  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民主直选产生的村委会干部,有着相对广泛和扎实的群众基础与社会基础,在群众中有着较强的号召力和影响力,为民主法治管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大元村是一个多民族村落,为了让广大群众明白依法办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统一思想、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大元村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依法治理,实现了“法治+基层社会治理”。
  据秦虎介绍,大元村建立了由村主要领导负责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责任,完善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切实发挥领导小组在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中的领导作用。同时,实行了联组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人人包组,并发挥好村内“法律明白人”的作用,紧密配合,协同开展工作。围绕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中的突出问题以及村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经常性的专项法治宣传和整治工作,保障大元村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民主监督是村民自治的保证。为此,大元村坚持落实评议会制度,并且定期组织向村民代表大会和村议事监督委员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接受评议。此外,大元村还实行“村务公开、制度公开、财务公开”,在进一步调动村民参与管理的积极性的同时,实现了“法治+民主监督”。
  不仅如此,为了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为切入点,大元村采用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利用法治宣传专栏宣传;建立法治书籍阅览室,配置法律图书,免费对村民开放。通过群众会等形式开展喜闻乐见的法治教育活动,提高村民的自律、自治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依托村内的“法律明白人”建立起一支村级法律宣传志愿者小分队,并定期组织各类法治宣传活动。
  “我们还设立了大元村法律援助联络点,免费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提高村民依法办事、依法维权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秦虎说。
  “最近村里的苞谷成熟了,周围生活着的黑叶猴、黄猴都跑到地里来掰苞谷。要是大家法治意识薄弱一些,看到自家地里成片的苞谷林被损坏了,指不定早就拿着棒子打猴子了。但是现在大家都知道,它们是保护动物,不能打。遇上这样的情况,村民第一时间找到村里寻求帮助,而不是选择用暴力解决问题。这也是我们创建法治示范村想要看到的结果。”提到“法治+”给村民带来的影响时,秦虎举了一个当下正在发生且颇接地气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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