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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递司法温暖 维护家庭和谐
——铜仁市碧江区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工作观察
  ■记者 李雅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事纠纷的化解,不仅关乎个人和家庭幸福,也关系社会和谐和文明进步。
  在家事案件中引入心理疏导,把“庭审教育+家庭教育+心理辅导”相融合,“法结”与“心结”一起解,是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法院探求少年家事审判最优解的司法密码。
  2020年1月至今,碧江区人民法院共受理涉及家事类案件1757件,其中调解882件,撤诉296件,调撤率占家事案件总数的67%。诉前调解家事类案件1300余件,诉前调解成功率达60%。
  少年家事审判是法院工作融入和推动社会治理的重要领域,碧江区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工作始终坚持从公正司法、道德教化、人文关怀、多元共治角度出发,深入推进少年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打造特色家事审判品牌,为推进社会治理贡献法院智慧与力量。
  司法力量守护未成年人
  “在抚养孩子方面,你们有什么需求,尽量提出来,我们尽最大努力解决。”
  7月10日,碧江区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法庭法官王芳与该院特聘心理咨询师夏冰月对一起离婚案件的未成年人抚养问题进行回访,督促指导家长履行抚养义务,并为孩子及父母提供针对性的心理指导。
  6月初,李某某向碧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经过法官调查了解后,法官判决:“不准离婚”!
  法官为何判决夫妻双方不准离婚?
  原来,李某某与石某某婚后生育了儿子李某。李某患有孤独症,生活自理能力受限,需要接受长期康复训练。李某某称,石某某几年前就离家出走,不顾家庭及孩子。石某某则表示孩子生病花费巨大,每年都向家里寄钱,并非对孩子不管不问。经法官组织调解,双方均表示对婚姻生活失去信心坚持要离婚,但在抚养儿子的问题上,均以自己没有条件抚养为由互相推诿。
  7月3日,王芳在庭审中对双方开展了一个小时的庭审教育,并在开完庭后判决不准离婚,向当事人双方下达了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双方共同抚养孩子健康成长。对于双方这么多年照顾一个生活不能自理的孩子,王芳表达了自己的理解,但同时也表达了希望双方能尽量搁置夫妻感情纠纷,进行父母角色合作,帮助孩子健康成长。
  “离婚纠纷涉及特殊未成年子女的,裁判时除了考察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这个法定事由外,还要考量特殊未成年子女的切实利益,对离婚自由进行限制,在离婚自由和保护未成年子女利益最大化之间进行平衡。”王芳说。
  这只是碧江区人民法院运用“庭审教育+家庭教育+心理辅导”模式,推动青少年家事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一个缩影。该院不断强化能动履职,延伸司法服务职能,探索儿童保护新路径,切实把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落到实处。
  法官寄语温暖人心
  “作为本案的承办法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我能够感受到你们双方以及老人对孩子深厚的爱意,但我想说的是,爱是需要用正确的方式来传达的,爱是包容和无私的,自私的爱不能向孩子传达正能量,还会对她幼小的心灵造成伤害……”
  这是碧江区人民法院在宣判一起变更抚养权纠纷案件时,在裁判文书后,为当事人附上的一份暖心“法官寄语”。
  刘某与詹某本是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协议离婚,协议约定婚生女由其父亲詹某自行抚养。离婚后,女儿小詹一直随詹某共同生活至今。2023年5月12日,刘某以詹某没有尽到抚养义务及其更适合抚养小孩为由诉至碧江区人民法院,请求变更女儿的抚养权。
  案件审理过程中,该院家事审判团队法官王芳一直耐心与双方沟通调解,但当事人争议较大,执意不愿意调解。但在办案过程中,王芳细心地发现,双方说起过往的时光仍有许多感触,对孩子也依然难掩关心。于是就在判决书后附上了一段“法官寄语”,希望他们放下成见,将对孩子爱的教育和责任进行到底。
  “看到判决书后的‘法官寄语’,我们在惊讶的同时也倍感温暖,看到法官说的话,也让我们重新审视了自己,至于抚养权的问题,我们决定尊重孩子的意愿。”刘某与詹某同时表示。
  “法官寄语”是指法官在裁判文书后加上一段从情、理以及社会公共道德的角度对本案当事人的劝解、教化之言,它不涉及案件的实质内容,属法外之音。
  几行简短的文字,温馨的话语,无不透露出法官对家庭和谐幸福的美好寄望。“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碧江区人民法院践行新时代正确司法理念,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探索家事审判新模式,通过附法官寄语,开展家事案件回访等,把法律权威的刚性与法官情怀的柔性相结合,引导当事人疏通情绪,维护家庭和谐稳定。
   推动家事审判工作融合发展
  “家事审判具有维护婚姻家庭稳定的社会治理功能,关系着千家万户。碧江法院将不断延伸司法服务,凝聚各方力量,以家事化解夯实基层社会治理之基。”碧江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毛明生说道。
  为推动碧江区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该院制定出台了《少年家事审判工作方案》,秉承“温情司法、调判促和”的家事理念,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和分管院长具体抓,审判团队全力负责的家事审判工作机制。
  碧江区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家事审判专业化、化解纠纷多元化、司法为民人性化、法律宣传特色化“四化”模式,实现从刚性裁判到柔性司法的转变。该院将优秀的家事文化传统和家事审判有机融合,挑选业务精干、极具耐心、同理心和责任心的70、80、90三个不同年龄层段的审判人员组成了专业少年家事审判团队,让团队人员能与不同年龄阶段的当事人产生共鸣。改变了法庭以往传统审判台的硬冷风格,设置了寓意深刻的“圆桌式”审判台,“丈夫”“妻子”等家庭成员称谓代替了“原告”“被告”等专业的法律术语,将法庭的温馨与法院的庄严有机融合起来。
  同时,该院少年家事审判法庭设置了以“家和万事兴,持家需有道”为主题的家风文化墙,设置温情调解室、心理咨询室等多个功能区域,搭建案件审理、心理调适、多元调解等柔性服务平台,使当事人在平稳、友好的环境中抒发情绪、陈述事实、化解纠纷。
  此外,该院借助“互联网+司法”的优势,创新“法院+”审判模式,推进家事纠纷案件网上立案、跨域立案、远程调解等诉讼服务线上办理模式,深化“一站式”诉讼服务建设,使群众切实体验到高效便利的司法服务。依托少年家事审判法庭,聘请专业的心理辅导老师,邀请律师,以及德才兼备、热爱家事调解的退休干部,社区工作人员等,组建“家事法官+维权志愿者/心理辅导师+书记员”模式,逐步实现婚姻家庭矛盾调处规范化专业化,提升家事案件调解和审判工作水平。持续完善家事案件回访制度,建立回访台账,坚决摒弃“一判了之”。
  一项项制度、一个个举措都是碧江区人民法院在少年家事审判机制创新方面的有益探索。
  碧江区人民法院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深化和创新少年家事审判机制,弘扬文明进步的婚姻家庭伦理风尚,推动司法保护未成年人、妇女与老年人合法权益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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