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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挡心墙” 修复兄弟情
  本报讯(记者 贾华)近日,贵阳市息烽县人民法院公布一桩审结案件,位于息烽县流长镇某村的彭某两兄弟因房屋宅基地交界的一个排水沟宽窄问题心生芥蒂,剑拔弩张,甚至几次对簿公堂。
  彭某甲与彭某乙系亲兄弟关系,两家毗邻而居。2023年6月,被告彭某甲在原告彭某乙房屋南侧紧挨自己儿子彭小甲院坝的排水沟上修建了一水泥挡土墙,与彭小甲院坝齐平。彭某乙认为彭某甲此行为致使排水沟从原有的约1.4米宽缩窄为约50厘米宽,影响自家房屋排水,构成侵权,彭某乙遂向息烽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决彭某甲拆除其修建的挡土墙,并将排水沟恢复原状。
  庭审中,被告彭某甲提出,修建挡土墙是根据自家院坝土坎原来的样子修占的,彭某乙的排水沟原本就只有50厘米宽,自己并未占用其宅基地范围。
  承办法官多次赴现场进行勘查并组织双方调解,但因双方宅基地使用证标记的位置边界不清晰,加之双方“心墙”久筑,调解无果。2024年4月,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判令被告彭某甲将排水沟恢复至1米宽、8米长。一审宣判后,双方均未提出上诉。
  “兰法官,我想请你们明天上午来家里做个见证,我打算把之前砌的挡土墙拆了,将排水沟恢复。”判决刚生效,彭某甲就来到小寨坝人民法庭找到承办法官兰梅说道。
  次日一早,兰梅来到案涉纠纷现场,为彭某甲划出施工线,并嘱咐其按判决内容实施。三日后,彭某甲将排水沟恢复完毕并给兰法官发来施工后的图片,还告知法官,他已经从彭某乙处取得谅解,两人因此事产生的矛盾已有缓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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