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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伐树木引发纠纷 法官五次上门解心结
本报讯(记者 贾华)“法官,感谢你们为我家事情跑了这么多次,我不再被这件事情困扰了。”近日,织金县人民法院阿弓法庭成功调处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当事双方均表示满意。
据悉,白泥镇某村村民张某某受村民彭某某和吴某某的委托,砍伐位于村民熊某房屋后方的树木,因未采取安全保护措施,致树木砸中熊某家的房屋,造成房屋受损。因双方协商未果,熊某遂将彭某某等三人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其房屋损失。
收到材料后,该院承办法官先后四次到原告熊某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因双方所提赔偿金额差距较大协商未果。此后,熊某申请对房屋受损成因及受损程度进行鉴定,产生鉴定费1万余元。若再进行后续司法鉴定,将额外产生大笔鉴定费用。
考虑双方系本村村民,该院承办法官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在征得双方同意后,第五次到原告家中组织调解,耐心为双方演算赔偿金额,讲清楚鉴定后双方可能承担的相关费用,并结合民法典有关规定适时向双方释法明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三被告同意赔偿原告损失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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