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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年前乡村善治古碑的背后
  ■记者 贾华
  “永远禁止杀牛,违者送官追究”
  言简意赅,掷地有声!6月19日,地方历史文化研究学者在贵阳市修文县阳明洞街道高仓村苗族古寨,发现一块已经立了146年的乡村善治古碑,引起了大家的浓厚兴趣。
  146年前的“禁杀牛”碑
  这块古碑立于高仓村苗族古寨的一处丁字路口,为古驿道入寨的必经之要道。经当地村干部用镰刀将杂草割开,看到石碑高70厘米、宽40厘米、厚约15厘米。碑上写着“永远禁止杀牛,违者送官追究”两行大字,字迹为竖排繁体楷书,落款时间是光绪四年(公元1878年)五月十五日,距今有146年历史。
  据高仓村支书向卫介绍,老辈人世代相传,高仓是一个古老苗族聚居山寨,是方圆数公里内的一个高地。虽不是来往通衢,也不是水陆要津,但却是安防要塞,易守难攻。也是附近十里八乡各族同胞的聚集地,每年春节期间都会汇聚于此开展祭祀、跳花坡等活动。
  高仓古寨多为少数民族,外来参加各种活动、走亲访友的客人也多,且当地苗胞素有热情好客的朴素民风,只要家中有鸡猪牛羊,都会宰杀招待。当地苗胞还有杀牲祭祀传统习俗,当地对耕牛的消耗量很大。
  清末光绪年间,寨中寨老、族长之类德高望重的乡贤,深知耕牛对庄稼人的重要性,将“寨规”刻于石碑,告诫寨民族人“禁止杀牛”。今高仓苗寨还保留有爱牛、敬牛优良传统,平时对牛十分优待敬重,耕作时也不轻易鞭打吼骂,更不会亲手宰杀。
  苗寨最早的“村规民约”
  据该村村干部、村史研究者刘源君介绍,禁杀牛碑设立在该村二组大路边。据传立碑前,寨中有老人过世就会杀牛祭祀,导致耕牛越来越少,给农业生产带来很大影响。
  这一现象引起寨民重视,时任族长组织德高望重寨民商议解决禁杀牛事宜,又组织全寨寨民决议禁杀牛一事,最终在族长和德高望重寨民的倡导下,决定立禁杀牛碑,立于当时的杀牛场旁主干道。
  “禁杀牛碑的设立,是高仓寨民当时思想进步的见证,更是高仓有记载以来最早的‘村规民约’版本。在那个封建思想年代,要改变寨民杀牛祭祀观念非常难。但时任族长有长远大局观和先进思想,为当时的乡村治理树立了良好典范。”刘源君说。
   敬牛成传统习俗
  在高仓古寨,至今还流传着给牛过“牛王节”的传统习俗,将农历十月初一这天定为牛生日。寨民用糯米打成糍粑捏成团喂牛,也叫“谢牛节”,寓意感谢牛一年的辛勤劳作,秋收后将新收成的糯米打成糍粑喂牛致谢。
  有的人家还到山上采来牵牛花,扎成花朵戴在牛角上,给牛喂食糍粑后,牵它到水池边喝水,让牛在水倒影里能看见自己角上的美丽鲜花。如今,在一些仡佬族、布依族聚居地也保留有这一习俗,以示人们对牛的尊敬和感恩之情。
  如今古寨还残存有四段古驿道,总里程约上千米。记者从“禁杀”碑往后山跳花坡方向走去,看到几段保留完好的古驿道,铺路石被先民们踩踏得光滑锃亮,在雨水下还可以倒映出人影来。
  神秘的高仓古堡
  在高仓古寨后山最高处的营盘山顶,遗存有一处古堡。古堡原貌不存,只留残垣,主大门完好,后门垮塌。堡内挖有一条长21米的排水沟,垒几十座土灶。古堡始建于清康熙年间,至今有300多年历史。由石块垒砌而成,如今保存完好的城墙有20来米。修建中未用任何黏土类辅助材料,城墙经历几百年的风雨洗礼依然局部屹立。
  据刘源君介绍,相传古堡是由两兄妹组织寨民修建,最初作用是阻挡吴三桂对苗族同胞的围剿。每当发生战事,寨民聚集古堡,能容三四千人。堡内灶台、石磨、刀具、粮仓、食物、牲口等一应俱全,后来古堡又用作防御匪患。古堡建设体现了当地苗胞团结智慧,也是当时寨民自我防护、乡村善治的见证。
  据《修文县志》记载,清康熙三年(公元1664年),聚居高仓苗民,由一位女首领率族人在此修建木架粮仓一座,外围石垣,形似堡垒,命名“高脚仓”,后人称“高仓古堡”。据刘源君考察,高仓古寨约有700年历史,最兴盛时期有寨民千余户,按此户数计算,常住人口多达数千人。
  文化学者:古代乡村治理模式或与王阳明先生乡村治理观有渊源
  据修文县地方历史文化研究学者贾长远先生考察研究后认为,这块“禁杀”碑,实际上就是146年前的乡村自治、自我约束的警示碑,其功能相当于今天的“村规民约”,其约束力强而有力,并有官方作为支持后盾。
  据当地学者介绍,类似高仓“禁杀”碑这样的乡村治理警示碑,在该县乌栗索桥关帝庙中,也曾有一块“禁盗”碑。该碑建于清嘉庆二十一年(公元1816年),今仅碑文流传。
  文化学者认为,修文县境内出现这些“禁杀”碑和“禁盗”碑之类的古代乡村治理模式,或许与明正德三年(公元1508年)被贬龙场(今修文县城)任驿丞的王阳明先生乡村治理观有渊源。
  王阳明先生谪居龙场期间,悟出了“知行合一”“致良知”“心即理”等心学体系。明确提出“良知”内涵:知善知恶是良知。
  王阳明先生离开龙场任南赣巡抚期间,以“致良知”劝谕、教化人们去贪欲、抑贪念,净化民风,效果甚好。他推行《南赣乡约》收效明显。嘉靖八年(公元1529年),朝廷颁令要求各地参照王阳明《南赣乡约》大举乡约,从此乡治模式遍行全国。
  “由此看来,修文县境内的‘禁杀’碑和‘禁盗’碑乡村治理模式,或许就是源于王阳明先生《南赣乡约》,这些乡村善治模式在当今仍然有传承和借鉴意义。”贾长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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