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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山法院上司法庭成功化解一起二手车买卖合同纠纷
  本报讯(通讯员 李文慧 记者 罗翔)近日,在一起二手车买卖合同纠纷中,独山县人民法院上司人民法庭秉持“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通过“释法析理+感情攻势”的调解方式,成功化解双方当事人矛盾,消除双方当事人的“症结”,原告主动向法庭撤回起诉。事后,被告向上司人民法庭邮寄了两面锦旗,以表示感谢。
  2023年11月,原告杨某某与被告张某某就购车事宜达成一致后,双方签订《二手车买卖协议》,约定原告向被告购买一辆宝马牌汽车,车款总价为19万元。因该车尚有贷款,故需被告偿还贷款完毕后才能过户,原告于签订协议当日支付了被告4万元购车款。后被告认为原告迟迟未付尾款,原告则认为被告未在规定期内偿还车贷,双方遂取消交易,但因违约赔偿和退车款问题,双方意见分歧较大,原告于是向法院起诉。
  法庭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经过初步沟通,知晓原、被告双方系朋友关系,买卖二手车本是双赢的事,但却因此导致双方友情出现了裂缝。通过分析双方提交的证据,发现了矛盾点,原来原、被告虽签订书面协议,但是对于违约责任、车辆交付、尾款支付等未作详细约定,导致在履约过程中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一纸判决虽能分胜负,但是双方的友谊势必无法修复,该怎么“破局”呢?一方面,承办法官向原、被告各自释法,在本案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情况下,对于自己的主张,都需进一步举证,如不能举证,就该承担不利后果,并教育原、被告要增强法律意识,以此为戒,在今后的交易中写清楚合同条款,另一方面,从双方友情出发,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各自退让一步,打官司并非解决矛盾的唯一途径。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被告退还原告购车款,原告主动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至此,该案得到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也和好如初。
  下一步,上司人民法庭将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化解新路径,针对不同案件类型,认真分析,因案定策,将调解贯穿于案件办理全过程,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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