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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法院系统积极开展司法救助 已发放救助资金433.98万元
本报讯(记者 杨杰)近日,记者从黔南州召开的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黔南州法院系统积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对遭受刑事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采取辅助性救济措施,解决当事人所面临的急切困难,彰显司法的温暖。
据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杨兆颋介绍,2023年,全州法院共受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86件,审结82件,决定救助81件,其中有3案为提请省高院联动救助办理,共救助人数138人,发放救助资金433.98万元。
在司法实践中,全州法院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发力:
全面梳理救助线索,积极宣传国家司法救助政策及法律。坚持“应救尽救,好事办好”的原则,积极宣传国家司法救助政策。常态化主动甄别符合救助条件的案件线索,向符合条件当事人宣传国家司法救助政策,指导其依法申请司法救助,真正做到把好事办好。
优化司法救助办的人员配置,确保案件质量。按规定成立国家司法救助办公室,对受理的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进行分类管理,对刑事救助案件、执行救助案件和信访救助案件,分别交由行政庭、执行局和立案庭办理,确保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
依托法院案件管理系统,对救助案件实行司法化管理。主动将司法救助案件纳入案件管理系统,统一立案、分案,实现司法救助案件办案流程全程留痕监督,促进办理救助案件司法化、专业化。
主动与相关单位的沟通,确保救助资金的审批及拨付高效快捷。加强与州、县委政法委和财政部门的沟通,确保司法救助案件办得好、资金付得快,体现“救急救困”的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理念,充分彰显司救工作的司法温暖。
突出重点,凝聚力量解民忧。对申请人提出的救助申请进行全面审查,尤其是涉及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主动协助申请人收集相关资料,因案制定发放方案,落实“把好事办好”的工作原则,切实解决救助申请人急难愁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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