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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法实务论坛”第二期研讨活动在贵州大学举行
  本报讯(通讯员 杨勇 记者 封瑜)6月24日,贵法实务论坛第二期研讨活动在贵州大学举行。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茆荣华和贵州大学党委书记杨未出席活动并致辞。
  茆荣华在致辞中指出,司法审判实践向前推进一步,理论研究就要跟进一步,更要努力超前迈出一步。努力跟上、适应新时代新征程要求,引领、支撑司法事业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司法理论研究的重大命题,省高院将坚持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致力于建立“司法实践发现问题、理论研究提供思路、学术成果引领司法实践”的合作模式,一起努力开创我省“审、学、研”一体化理论研究新格局,共同促进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互促共进。
  杨未在致辞中表示,贵州大学历来重视与全省法院系统的合作与交流,已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形成了良好协作机制。此次“贵法实务论坛”在贵州大学举办,既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成果,也是推进贵州大学与省高院战略合作协议走深走实的切实举措。期许与会专家积极围绕司法中的理论与实务问题,在本次论坛中育出合作之苗,开出理论之花,结出实践之果,将法学教育与法治实务的相互融合推向新的高潮,共同推动法治贵州建设,为中国式现代化贵州实践贡献力量。
  “犯罪形态的认定应充分发挥保护法益对构成要件解释的指导功能”“要实现罚当其罪,罪责刑相适应”“以财物是否离开原所有权人被转移为标准,被转移是既遂,反之为未遂”“要建立健全行业管理部门联动机制,破解办理新型毒品案件部门协作配合难题”“法官不能首先或者直接适用推定,推定的适用应当遵循末位适用原则”……
  研讨活动中,与会人员针对受贿犯罪既、未遂的认定和新型毒品案件司法疑难问题两个主题,结合司法实践,进行深入探讨交流。省高院刑四庭副庭长李露等8名与会代表作主题发言,贵州民族大学教师陈丹等6名与会人员作交流发言,省高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四庭庭长朱兴,贵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孙志煜分别主持两个主题的研讨交流,在每个主题交流结束后,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梅传强点评并作小结。
  省纪委监委、省检察院、省公安厅有关领导及研讨发言人,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贵州民族大学、贵州财经大学、贵阳学院、贵州医科大学、省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省高院、各中级人民法院以及部分基层法院相关人员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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