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援人获赔偿后,送来锦旗。 ■ 记者 牟岚
贵阳市南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成立于2016年,是集司法行政各类法律服务项目于一体、融多种公共法律服务产品于一身的工作平台,是司法行政机关直接面向人民群众提供服务的融合平台,是打通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实现“就近跑一次”的暖心平台。2024年3月,贵阳市南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荣获“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对于更好满足广大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贵阳市南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主任李世荣介绍,近年来,贵阳市南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大局,从各方面抓落实、抓提升、抓质效,建成了覆盖城乡、便捷高效、普惠均等的南明公法体系。
“五保障”推进公法体系进程
抓组织保障。贵阳市南明区委、区政府作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主体,统揽贵阳市南明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该区成立了由分管区领导为组长、各乡(街)为成员的“南明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抓制度保障。南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印发《南明区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制定《南明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制度》,按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标准分别制定中心、站、室各项考核标准及工作制度,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确保工作成效。
抓经费保障。南明区每年将公共法律服务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建立了公益性法律服务补偿机制,将公共法律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细化服务购买的项目和标准,使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化、清单化。
抓协作保障。南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制定《南明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制度》《南明区开展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实施方案》和《南明区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实施办法》等工作办法。与当地工、青、妇、老等部门充分联动,按照《南明区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划分职能,分工协作确保弱势群体权益保障。整合法律服务资源,结合实际情况,选择适配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村(居)委、村(居)民提供法律服务,实现一村(居)一法律顾问。
抓服务保障。贵阳市南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积极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优化法律服务工作形式,窗口接待和后台服务统一,遵从“一张笑脸,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一次有效沟通,一次评价”的“五个一”服务规范,以规范化的流程、标准化的服务、精简化的管理、人文化的关怀,着力打造南明人的“法律之家”。
“四覆盖”建强法律服务体系
随处可得覆盖乡街村居。以“三纵”为梁,贵阳市南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依托南明区司法所建成23个工作站,为全区215个村(居)委会配备法律顾问并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形成区-乡(街道)-村(居)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普惠均等覆盖特定群体。今年4月8日,河滨公园社区法律顾问——贵州观合律师事务所刘鑫律师与社区工作人员前往贵阳市云岩区人民医院,为行动不便的刘某某老人提供赡养纠纷法律援助咨询服务。这只是贵阳市南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特殊群体提供服务的一个片段。据了解,贵阳市南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以“七横”为主,目前已经建立起以工、青、妇、残、老、军人军属及退役军人等7个特定群体为服务对象的横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并开通“绿色通道”,为特定人群提供优先接待、预约办理、上门服务。
掌上办事覆盖全时空。南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制作区中心、工作站、室联络公示牌246块、开通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电话246个、创建各级微信工作微信群240个、服务微信群715个,群内人数总计超过10余万人,居民可通过公示牌扫码添加法律顾问微信、拨打电话、服务微信群线上咨询,享受“指尖服务”“掌上服务”。
律师辩护覆盖刑事案件全过程。南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公、检、法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通过选派律师入驻,探索刑事案件速裁模式,实现刑事案件从侦查到审判全过程法律援助。
“三模式”提升法律顾问效能
“法律顾问驻点”模式。南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贵阳市南明区23个乡(街)推出周五公共法律服务日,实行村(居)法律顾问每周五到公共法律服务站驻点坐班、根据居民预约随时到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驻点的模式,为群众提供“家门口”的法律服务。
“A、B岗轮换”模式。南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根据部分村(居)群众结构、法律需求、矛盾纠纷等特点,结合法律工作者专长,针对性选派法律顾问,明确A、B岗位,及时充分满足村(居)法律需求。
“驻点律师顾问接待团队运作”模式。南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人口密集、矛盾纠纷多的花果园片区,探索实行团队服务模式,即选派律师资源丰富、热心公益事业、调处矛盾纠纷经验丰富的律所形成法律顾问团队,明确简单问题由驻点顾问解决,涉及群体性、历史性、突发性的复杂问题,由律所团队提供服务。
近5年来,贵阳市南明区全区村(居)法律顾问接待法律咨询1.9万余人次,修改完善村规民约24件,审查各类合同145件,化解矛盾纠纷1873件,为村(居)依法治理工作提供法律意见1483余件,直接参与处理群体性、敏感性案件261件,参与开展法治宣传7892次,开展法治讲座2329次。
“二机制”促进诉源治理实效
贵阳市南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与贵阳仲裁委、南明区交管分局制定《贵阳仲裁委员会与贵阳市南明区司法局关于建立人民调解与仲裁确认的衔接机制》《关于建立南明区道路交通事故行政调解仲裁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减少法院积压案,减轻当事人诉累,分流诉讼案件,提高人民调解、仲裁解纷首选率,助力多元解纷渠道建成,为诉源治理工作贡献公法力量。近5年来,贵阳市南明区各公共法律服务机构调解矛盾纠纷1万余件,涉案金额60000余万元。
“一中心”实现应驻尽驻体验
随着贵阳仲裁委正式入驻贵阳市南明区公法大厅,设立仲裁窗口,依法开展仲裁工作,加上已设立的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人民调解、公证等5个窗口,标志着贵阳市南明区在全省率先实现区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六位一体”服务应驻尽驻,为群众带来一站式法律服务新体验。
2019年来,贵阳市南明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共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2.8万余人次,办理各类法援案件7799件,修改完善村规民300余件,审查各类合同200余件,化解矛盾纠纷13600余件,为村(居)依法治理工作提供法律意见200余件,惠及人民群众80余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