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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江:一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被责令停止执业
  本报讯(通讯员 宋鹏飞)为认真履行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监管职责,保持对违规违法行为严查严处高压态势,有力整治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违规违法执业乱象,近期,印江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对不具备从业条件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责令停止执业,同时进行一案多罚,警示震慑效果明显。
  今年3月,该大队对辖区刘波医院开展监督检查时发现医院固定消防设施存在故障,消防监督员随即展开一案双查,发现为该医院提供消防维保服务的贵州泰博消防科技有限公司印江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存在不具备从业条件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违法行为。
  通过上网查询、核对报告、调取监控及走访询问等方式,该大队深入细致展开调查,发现这家公司还存在不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活动和指派无相应资格从业人员从事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违法行为。
  3月至4月,该大队依法对涉案维保机构和从业人员进一步调查,对照六项从业条件逐一核查,发现贵州泰博消防科技有限公司印江分公司不具备任何一项从业条件,经集体研究和慎重裁量,该大队决定责令该维保机构停止执业,且对其3个违法行为分别进行处罚。
  5月,该大队给予贵州泰博消防科技有限公司印江分公司处罚款35000元,并处没收违法所得4000元,责令其停止执业的行政处罚;对分公司负责人任某和管理人吴某分别处罚款6000元。涉案维保机构付出金钱51000元和停止执业的违法代价。
  在该起行政案件办理过程中,消防监督员坚持刚柔并济量罚,既强力震慑消防违法行为,又注重法规宣传教育,对技术服务机构负责人循循善诱、释法说理、警示危害,促其补足法规短板。
  同时,印江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积极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措施,及时跟进服务指导,并结合违法事实和当事人诚恳悔错态度、配合调查程度及主动整改情节,依法减轻罚款处罚,彰显执法温度,增强执法公信力,进一步引导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自觉守法、规范执业,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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