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6版
发布日期:
湄潭县检察院:以爱之名 守护成长
  本报讯(通讯员 李巧凝)“感谢你们对这两个孩子的关心和帮助,两个孩子生活各方面都有了保障,最近学校组织考试发了成绩单,成绩也非常不错……”近日,湄潭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干警在对小芳(化名)、小舟(化名)进行回访时,其堂姐激动地说道。
  据悉,今年4月,湄潭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发现未成年人小芳、小舟司法救助线索并移送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收到该救助线索后,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立即邀请第一检察部干警、湄潭县妇联负责人一起到小芳、小舟家中和学校联合开展社会调查。经调查,发现该案犯罪嫌疑人的两个孩子无人监护管理,大女儿小芳9岁,二女儿小舟7岁,父亲被害,母亲被判刑,祖父、祖母、外祖父已不在人世,外祖母年事已高,生活更是陷入困境。这一情况引起湄潭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该院立即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开启司法救助绿色通道,为小芳、小舟争取了2万元的司法救助金。
  发放司法救助金不是最终目的,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才是关键。为进一步提升救助效果,办案检察官将小芳、小舟作为重点关怀对象持续开展多元化救助。一方面,积极协调为小芳、小舟指定临时监护人,联合湄潭县民政局、属地镇政府、村委会临时指定二人同村具备抚养能力的亲属堂姐对其进行临时监护抚养;另一方面,与当地妇联、教育、民政部门联合开展心理疏导,共同到小芳、小舟家中进行慰问,用心用情呵护其成长。同时,协调湄潭县民政局优先特快办理,将小芳、小舟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待遇保障,每月向两人发放生活保障金。此外,还协调小芳、小舟就读学校将两人纳入困难学生帮扶范围,免除两人学杂费、食宿费,为其申领困难学生资助金,并通过教师课后辅导服务,实现“一对一”帮扶。湄潭县人民检察院联合湄潭县妇联对被救助人持续开展心理抚慰和家庭教育指导,消弭二人心理阴影,切实维护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湄潭县人民检察院将更加积极主动融入“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能动履职,持续聚焦刑事案件中的未成年人,全方位、最大化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贵州省互联网出版业务许可证:黔新闻出网版准字第046号黔ICP备05003182号-1 Copyright @ 2003-2023 DDCPC.COM 贵州法治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集团主管主办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