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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开“斗鸡场”赌博牟利 检察院:批捕!
本报讯(通讯员 廖青红 卢瑶)斗鸡作为一种民俗活动,一门独特艺术,它的独特性在于“娱乐”。但毕节市七星关区3名男子却假借斗鸡之名,秘密开设赌场,聚集多人参与赌博。近日,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开设赌场罪批准逮捕刘某甲、刘某乙、刘某丙。
2023年11月,犯罪嫌疑人刘某甲用铁皮棚搭了一个斗鸡场,考虑自己腿脚不便,他找来侄儿刘某乙,二人商量一起邀约他人到该斗鸡场地以打鸡彩的方式赌博。期间,刘某甲负责在场地售卖饮料、零食等,刘某乙负责提供微信二维码向参赌人员每人收取20元入场费。参赌人员单场最低赌资10元钱,最高赌资600元,参与人数20到50人不等、收取入场费400元到1000元左右。至案发时,二人邀约人员进行赌博20余次,累计从中抽头盈利5000余元,均被二人平分。
同年11月,刘某丙找到刘某乙,告知对方已将自家牛圈改造成斗鸡场,由于自己年纪偏大不方便管理,邀约刘某乙一起经营,并允诺每次收取的入场费分其一半。刘某乙答应后,二人便在微信群通知玩家每周三、周日可到斗鸡场斗鸡赌博。二人合伙经营一个多月,期间共邀约参赌人员到场斗鸡赌博10余次,累计抽头盈利1000余元。后刘某乙有事退出斗鸡场管理,刘某丙独自一人经营,继续邀约他人到场进行斗鸡赌博。据统计,刘某丙共邀约参赌人员到场赌博8次,累计抽头盈利1000余元。
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刘某甲、刘某乙、刘某丙提供场地供他人赌博,并从中抽头盈利,其行为已涉嫌开设赌场罪,遂依法决定对三人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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