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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红花岗区打好“组合拳”让劳动者安“薪”无忧
  本报讯(记者 姚强 通讯员 杨小稻)“老人家,你把这个司法确认书收好,如果对方没有履行支付义务,到时候红花岗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可以为你提供法律援助,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6月11日,遵义市红花岗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股工作人员正在向一位老人郭某学宣传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的法律知识。
  今年6月6日,家住红花岗区深溪镇的郭某学来到该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向工作人员出示了一张“工资款欠条”,寻求帮助。
  “工资款欠条”载明,郭某学在深溪镇周某的花圃做工,周某应支付郭某学58000元工资,分三期支付完毕。现第一期支付时限已过,但周某未支付,郭某学讨要无果,遂到红花岗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求助。
  该中心工作人员进一步了解得知,郭某学年近八旬,现与妻子居住在深溪镇比较偏远的大窝村,子女均外出务工,出行十分不便。为减轻群众诉累,中心工作人员立即联系位于深溪镇的“光静”调解工作室,请他们在深溪镇对此纠纷进行调解,不让当事人跑远路。
  “光静”调解室接到电话后,立马询问郭某学调解意愿,并与对方当事人联系,确定双方都愿意调解后,安排调解员黄伶之主持调解。经释法明理,郭某学与周某达成调解协议,并于6月11日到红花岗区人民法院进行了司法确认。至此,这张“工资款欠条”在红花岗区司法局的主导下,经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光静”调解室和区人民法院合力推动,实现了“闭环”。
  一直以来,红花岗区司法局始终围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宗旨,为老百姓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纠纷调解等公共法律服务。今年1月至5月,该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及15个镇街公共法律服务站先后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759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55件,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调委会所属6家个人调解工作室共调解矛盾纠纷2419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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