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数字报首页
版面导航
第01版:头版
第02版:要闻
第03版:基层
第04版:消防
标题导航
织密安全“防护网” 筑牢隐患“隔离墙”
图说新闻
推进平安建设 共筑和谐家园
省委依法治省办、省检察院联合出台《贵州省法治督察与法律监督衔接配合工作办法》
推动慈善事业多元化数智化规范化发展
贵州公安机关公布打击经济犯罪10起典型案例
版面概览
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1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发布日期: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省委依法治省办、省检察院联合出台《贵州省法治督察与法律监督衔接配合工作办法》
本报讯(记者 牟岚)6月12日,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为加快形成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安排,近日,省委依法治省办联合省检察院出台了《贵州省法治督察与法律监督衔接配合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工作办法》)。《工作办法》进一步加强了法治督察与法律监督的衔接配合,推动全面依法治省在法律监督工作中的有机统一、相互促进,提供了制度保障。
据了解,《工作办法》分为五个部分,共26条。在总体性工作要求方面,《工作办法》明确了制定目的、衔接配合原则、适用范围等,规定省委依法治省办组织开展法治督察与省检察院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应当加强协作配合,密切信息沟通,依法依规移送问题线索,共同督促落实,形成监督工作合力。
在衔接配合方式及内容方面,《工作办法》规定了省委依法治省办与省检察院可以互相商请开展法治督察、法律监督,省检察院可以提供案件评查意见供省委依法治省办运用,双方可以相互了解法治督察、法律监督有关工作事项,可以共同探索建立重大法治问题事实认定、性质判定、处理尺度的统一适用标准,以及经沟通协商后可合理调配人员。
在问题线索移送的范围和流程方面,《工作办法》规定了省委依法治省办与省检察院在开展法治督察、法律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当按照流程移送,并及时反馈问题线索的办理情况。
在工作保障措施方面,《工作办法》明确了省委依法治省办与省检察院应当完善沟通联络机制,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衔接配合工作,同时加强人员业务交流,建立完善相关培训机制,积极推动工作成果共享,加强典型经验的推广运用等。
同时,《工作办法》要求,对于衔接配合工作中发现的干预司法活动、违法违规办案、违反保密纪律、弄虚作假、不按规定移送问题线索等情形,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贵州省互联网出版业务许可证:黔新闻出网版准字第046号黔ICP备05003182号-1 Copyright @ 2003-2023 DDCPC.COM 贵州法治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集团主管主办 技术支持:
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