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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检察听证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
  ■ 记者 李雅
  2023年2月1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检察听证工作座谈会,就加强和改进检察听证工作向检察听证员代表问需求计。会议围绕检察机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进一步做好检察听证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
  我省检察机关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在办案过程中充分发挥检察听证在化解社会矛盾、促进诉源治理、提升办案质效、助力企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检察听证力促“事心双解”
  “您年纪大了过来不方便,我们把听证员、侦查人员和律师都请到您家来啦!”在弯弯绕绕的小路上找了半天,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终于见到了信访人邓老伯。该院为了让邓老伯信服检察机关的审查结论,决定通过公开听证将审查过程及理由公开,充分听取信访人、听证员及侦查人员的意见,以公开促公信。考虑到邓老伯年近7旬,检察官把听证会开到了邓老伯家。经过详细的释法说理,邓老伯当场表示,通过这次听证会,他不再纠结刑事立案,根据检察官的法律意见,他将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挽回损失。
  毕节市大方县人民检察院在慕俄格街道办事处陡坡村,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街道办事处代表及村委代表参加陈某某故意伤害案公开听证会。检察官介绍了陈某某故意伤害案的基本情况,拟对陈某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经过听证合议,听证员均同意检察院拟处理意见。陈某某也取得了被害人谅解,赔偿了被害人医药费等损失。“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符合法律规定,既教育、挽救犯罪嫌疑人,又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听证会上,人民监督员张桂华表示。
  安顺市普定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和群众代表作为听证员,来到定南街道朱官村村委办公室召开了一场简易听证会。原来,周大爷的老伴因交通事故导致死亡。案件经过法院审判后,周大爷及家人对判决刑期不服,遂向普定县人民检察院提出刑事申诉。该院受理后,积极开展案件调查,认为法院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判决得当,遂召开了一场简易听证会,通过检察官和听证员的释法说理化解了周大爷心中的怨气。
  公开是公平公正的保障。我省检察机关将进一步落实好“应听尽听、能听尽听”的原则,对符合公开听证条件的案件,积极引入第三方专业人员,通过检察听证的形式,助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听证的意义并不是要形成统一的意见,也不是简单地答疑解惑,而是使当事双方提升对检察机关的信任度,最终实现“事心双解”。
  公开听证助企业行稳致远
  “之前我一直认为公司实际产生了劳务支出,可以‘找发票’来计入生产成本,现在才认识到,虚开发票扰乱了国家对发票的管理秩序及税收征管秩序,是犯罪行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陈某华追悔莫及。该案移送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检察官对涉案企业审查后,通过第三方组织组成人员对涉案企业开展合规整改。企业全面整改后,钟山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就涉案企业合规整改成果进行考察评估,听取意见。各方相关人员均表示为期三个月的整改卓有成效。经多方听证评估,钟山区人民检察院最终决定对该企业陈某华等人不起诉。
  苏某在兴义市某商贸有限公司担任业务员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通过伪造单据等方式将其经手的公司钱款进行侵占。受理审查逮捕阶段,黔西南州兴义市检察机关将案件办理重点放在如何有效挽回企业的实际损失,在讯问嫌疑人及听取被害企业意见时,发现双方有和解意愿且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并无前科记录,随即对嫌疑人及其家属开展释法说理以促进退赃退赔并对其作出不逮捕决定。兴义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了公开听证,邀请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参加,对苏某作出刑事和解不起诉这一决定达成一致。此举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高度统一。
  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检察院针对某企业污染环境一案召开公开听证会。听证员在充分了解案件事实基础上,结合实际针对本案涉及的争议点、审查处理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一致认为检察机关通过签署和解协议的方式达到维护公共利益和护航企业发展的做法值得赞许,为企业更好的发展提供了保障。涉案企业表示感谢听证员的释法说理,自愿承担损害修复责任,同意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
  公开听证既是检察机关确保企业合规工作公开公正的有效体现,也是落实“检察护企”的有益探索。我省检察机关将继续深化落实“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大力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依法能动履职,切实有效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和保护市场主体,引导企业不断增强合规意识,推动企业坚持守法经营、合规发展,持续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升级。
  多举措提升检察听证工作质效
  黔南州龙里县人民检察院推行信访案件简易听证、网上听证、上门听证,实现检察听证全覆盖。在听证中开展针对性的释法说理,使当事人达到既解“法结”又解“心结”的效果。
  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检察院始终把“三多”听证作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有效举措。多听,有理无理先倾听,接纳群众情绪,耐心细致听取群众意见;多讲,释法说理有技巧,围绕矛盾焦点,多维度讲解事理、法理、情理;多做,为民司法可看到,多做暖人心、得人心、稳人心的事,把为民司法做实做细。
  黔东南州凯里市人民检察院一体推进“检察听证+人民监督”工作,建立健全检察机关外部监督机制,打通外部监督与检察监督的有效衔接。
  长期以来,我省检察机关多措并举推行检察听证,就是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彻到检察监督办案中,充分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更好地为人民司法、让人民评判、受人民监督,做优做实人民至上、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我省三级检察机关积极推行检察听证会,不仅检察官参与主持,检察长、副检察长主持或参与听证会已经成为常态;制定了《贵州省检察机关专家咨询委员、特约检察员、听证员工作办法(试行)》,为更好地借助外脑智慧提供了制度基础,各级检察院结合实际,也相继制定了听证工作的实施细则和操作流程;同时,还推进听证员库建设,主动接受听证员和人民监督员监督,保证案件办理在阳光下运行,以公开透明的方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通过检察听证促公正、赢公信。
  我省检察机关邀请的检察听证员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居委会委员、各行业人士等,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充分参与,有效提升检察机关办案公信力,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探索建立公开听证+检察建议、司法救助、困难解决等机制,促进检察听证效果,增强司法机关办案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检察工作更公开、透明,从而保障公正司法,提高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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