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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都法院都江法庭:
把好“三关” 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质量
  ■记者 杨杰 通讯员 刘椿林
  近年来,三都自治县人民法院都江人民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弘扬“无讼”理念,以维护当事人之间的情感纽带、消除矛盾、化解纠纷、实现和解作为根本价值取向,创新工作方法,构建把好“三关”工作机制,抓前端,治未病,最大限度把家事矛盾纠纷预防在源头、化解在基层,促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传递良好家风 营造文明氛围
  注重宣传引导,营造优良家风。由于三都自治县都江镇少数民族众多,人居分散,地处偏远,民风淳朴,都江人民法庭便联合辖区综治中心、司法所、妇联等部门以各类主题宣传日、赶场天为契机,组织宣传人员走上街头、深入村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注重典型树立,发挥榜样引领。都江人民法庭积极与都江镇妇联等部门沟通协作,以评选“最美家庭”活动为契机,利用新媒体对被表彰的“最美家庭”事迹加强宣传报道,大力宣传良好家风家训人物事迹,积极弘扬优良家训、文明家风,充分发挥榜样的引领作用,在辖区营造向上向善的家庭风气。
  推进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通过对辖区村寨村规民约的审查和指导,都江人民法庭推进辖区少数民族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依法规制高价彩礼、厚葬薄养等不良风气,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和家庭美德,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乡村肌理,培育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文明乡风。
  建立预警机制 化解矛盾纠纷
  建立家事纠纷预警机制,提前对矛盾纠纷进行干预。依托“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强化村委会、网格员、联户长等对矛盾纠纷的排查力度,对辖区内发生的家事纠纷提前预警。
  同时,强化都江人民法庭与辖区综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妇联等部门的信息互通,都江人民法庭联合辖区相关部门对矛盾纠纷提前介入,提前干预,及时化解家庭矛盾,确保矛盾纠纷件件有人管、事事有着落,实现家庭问题的社会化干预,最大限度避免家庭矛盾纠纷激化成诉。
  坚持实质性化解,让矛盾纠纷止于诉前。转变传统办案理念,强化能动司法,通过不断完善都江人民法庭与辖区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妇联、村委等的诉调对接机制,坚持预防在前、调解优先理念,推动更多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将矛盾止于诉前。
  延伸司法服务 案结事了人和
  做好判后答疑,确保案结事了。做好裁判说理、判后答疑、判后回访等工作,把实质性化解矛盾作为工作目标,案件审结后,主动排查家庭矛盾是否消除,抚养权、探视权是否落实,抚养费、赡养费是否支付。为此,都江人民法庭延伸司法服务,针对特殊案件建立回访制度,通过电话、实地走访等多种途径了解案件裁判后履行情况,促进当事人情感修复,确保案结事了人和。
  探索建立“家事纠纷解决”动态监控机制,防止纠纷复发。以“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基层社会治理机制为依托,都江人民法庭联合辖区综治中心、司法所、妇联等部门对已经解决的家事纠纷定期进行回访监控,及时了解纠纷解决后当事人及家庭其他成员的生活和工作情况,为有需要的涉案家庭提供心理疏导,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服务效能,完善回访帮扶制度,探索创建“家事纠纷解决”的动态监控机制,防止已解决纠纷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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