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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不法分子实施电信诈骗 4人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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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不法分子实施电信诈骗 4人获刑
本报讯(通讯员 李潇)为了帮助境外不法分子实施诈骗行为,瓮安几名男子竟然明目张胆地通过租赁场地、注册公司、拉宽带、开设固定电话等方式,为诈骗分子搭建GOIP设备以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日前,这几名男子均被判刑。
2023年5月,被告人张某刚与杨某为帮助境外诈骗分子拨打电话实施诈骗行为,先后找到张某凯、向某林等人注册公司,安装宽带和固定电话,建立GOIP设备。2023年6月7日“开工”当天,在张某刚等人的帮助下,境外诈骗分子通过安装的GOIP设备拨打虚拟电话开展诈骗,陈某等6人被电信诈骗79万余元。
瓮安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刚、杨某、张某凯、向某林明知他人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仍通过提供资金、组织人员、注册公司、安装宽带等方式实施帮助行为,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决被告人张某刚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被告人杨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被告人张某凯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被告人向某林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法官提醒:守好钱袋子,幸福千万家。电信网络诈骗的方式层出不穷,让人防不胜防,广大人民群众一定要提高对电信网络诈骗的防范意识,不贪图小便宜,不轻信陌生人的谎言,凡是自称银行客服、网络平台客服,以征信有问题、银行卡会被冻结等理由,要求提供账号密码、转账等行为的,都是诈骗!一旦遇到,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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