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数字报首页
版面导航
第01版:头版
第02版:要闻
第03版:基层
第04版:聚焦
第05版:关注
第06版:综合
第07版:公告
第08版:区域
标题导航
完善保障制度 提升关爱质量
图说新闻
我省将举办第二届幼儿教师语言应用能力大赛
共绘关爱同心圆 护航健康成长路
版面概览
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4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发布日期: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贵州聚焦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
完善保障制度 提升关爱质量
■ 记者 张永霞
为进一步提高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完善困境儿童保障制度,不断提升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近日,贵州省民政厅、省委社会工作部、省委网信办、省高院、省检察院、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等17个部门联合印发《贵州省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明确了“5大行动”及18项重点工作任务,聚焦工作薄弱环节和重点难点,不断完善工作措施,夯实工作基础,提升工作质量,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全面健康发展。
《实施方案》要求,各地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压实属地责任,加强部门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资金保障,提高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服务保障水平。要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宣传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自觉履行监护责任,强化强制报告主体的法治意识。
服务对象
农村留守儿童:指父母双方跨县域外出务工连续3个月以上,或一方跨县域外出务工3个月以上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十六周岁、户籍所在地在农村的儿童。
困境儿童:因家庭贫困导致生活、就医、就学等困难的儿童,因自身残疾导致康复、照料、护理和社会融入等困难的儿童,以及因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遭受虐待、遗弃、意外伤害、不法侵害等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侵害的儿童。
工作目标
到2026年,我省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
●精神素养显著提升
●监护保护体系更加健全
●安全防护水平全面加强
●关爱服务基层基础明显筑牢
●以儿童需求为导向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更加精准高效
●支持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
●全社会关心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氛围更加浓厚
●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合法权益得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保障
“5大行动”及18项重点工作任务
一、实施精神素养提升行动
各地要根据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不同年龄段的认知水平和特点,提供有针对性的思想道德教育,引导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各部门协同搭建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平台,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体系。定期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筛查,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和教育疏导工作台账,加强学生日常心理健康预警防控,对有需要的儿童开展心理辅导。
积极争取各级政府支持“儿童之家”的建设和运行,把“儿童之家”打造成为重要阵地,为家庭教育提供协同服务。各地团委、妇联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实际举办“励志夏令营”等活动,组织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开展集体游学、实践体验等集体活动。
二、实施监护提质行动
注重家庭监护基础作用,教育引导父母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加强子女防溺水、防欺凌、防性侵、用火用电等安全教育。
由民政部门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协助监督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照护情况,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全面纳入有效照护范围;指导外出务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加强对农村留守子女亲情关爱和日常联络沟通。
相关部门、村(居)民委员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发现儿童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面临其他危险情形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融会贯通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职能,全方位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各地民政部门持续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工作,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履行好临时监护等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职责。
三、实施精准帮扶行动
贵州将进一步强化服务对象、政策措施、教育保障、关爱服务的精准性,开展摸底走访建档,做到留守困境儿童数据清、基本情况清、社会关系清、成长需求清以及监护、生活、医疗、教育等重要情况清,落实数据动态更新机制,形成“一人一档”,推进档案实行电子化管理。
民政部门定期与教育部门开展信息比对,及时在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中录入、更新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
调整走访频次和关爱内容,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
对农村低保家庭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按当地低保标准的30%增发特殊困难补助金。
残联等相关部门为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提供康复训练、康复医疗、辅具适配等救助服务。
四、实施安全防护行动
各地要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安全教育引导,采取儿童易于接受的方式,宣传普及安全常识和常见意外伤害等知识,提高儿童安全防护、应急避险和自防互救能力;公安机关要依法严厉打击和防范侵害儿童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相关部门要开展以预防溺水、出行安全、食品安全、防火防电、防自然灾害等为重点内容的教育活动。
网信部门要引导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加强对儿童使用网络、手机行为的监管,组织未成年人网络环境专项整治,建立健全儿童网络巡查机制、信息发布关键词预审机制、不良信息举报受理等机制。
五、实施固本强基行动
各地要选优配强基层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工作队伍,推进儿童主任专职化,由村(居)民委员会副主任担任儿童主任。
对于辖区内常住儿童数量较多或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总人数超过30人的村(居),可根据实际需要增配儿童主任。构建儿童主任综合培训体系,建立覆盖全员的儿童主任培训档案,市(州)民政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线下示范培训,县级民政部门每年对儿童主任进行全覆盖培训。
积极培育和发展儿童福利领域社会组织,健全完善“五社联动”工作机制、“共青团+青年社会组织+志愿者”工作机制。
探索信息化智能技术应用,加强跨部门数据共享协同,支撑精准匹配各项儿童福利和社会救助政策,量身定制关爱帮扶方案。
工作任务
启动部署(2024年5月底)
各地民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照18项重点工作任务,结合实际明确每条措施的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完成时限。
重点推进(2024年6月至2026年5月底)
各地民政部门加强部门沟通协调,整合各方工作力量,聚焦重点工作任务合力攻坚,着力补短板弱项。
巩固提升(2026年6月至2026年10月底)
总结工作成效和经验,梳理有效做法和协作方式,巩固阶段性工作成果,持续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高质量发展。
贵州省互联网出版业务许可证:黔新闻出网版准字第046号黔ICP备05003182号-1 Copyright @ 2003-2023 DDCPC.COM 贵州法治网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集团主管主办 技术支持:
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