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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屏县:司法助力锦屏文书传承保护
宣讲司法保护令及倡议书。

  ■通讯员 胡燕梅 记者 廖尚海
  锦屏文书被称为世界林业法制的一个历史典范,因此被中外学者誉为“世界记忆”和“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代表作之一。4月2日,黔东南州锦屏县人民法院在平略镇平敖村发出首份锦屏文书司法保护令,这是司法助力锦屏文书保护传承的有力举措。
  锦屏文书为何物?
  “锦屏文书”是指以黔东南州锦屏县为中心的清水江流域,明清至民国时期,苗、侗民众在生产生活过程中形成的、反映林业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以及民间习俗、生态环保、区域经济、民俗文化、社会变迁的历史记录。
  当地文书形式包含契约文、座簿、借据、账单、田粮单、清白文书、诉讼词稿、往来书信、祭祀文书等,其中最多的为契约文书,又分山林买卖契约、山场租佃契约、林木股份分成合同、田土买卖契约和典当契约、房地产买卖契约、家庭财产分割书等。
  锦屏文书是我国乃至世界保存较为完整、系统、集中的重要历史文献和珍贵民间档案之一。其独一无二的特征至少填补了中国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方面的两项空白:一是少数民族地区缺少文书群的空白;二是缺少反映林业生产关系的史料群的空白。
  采访中,记者在国家档案局下属网站上找到了一份形成于清乾隆十四年(1749年)和合调解契约锦屏文书,就上面相关的内容,记者联系了锦屏县档案馆副馆长聂雪屏。
  聂馆长告诉记者,该和合调解契约,是为锦屏当时的嘉石寨姜包蔼等因开垦粮田引起争执而进行调解的和合,其中文中提到涉及纷争的良田,埋石为记。聂馆长介绍,清朝时当地人开垦良田都会以物参照作为边界,例如土坎、水沟等。这份文书中落款的时间被一分为二,就像今天的齐缝文件一样,一式两份。文中提到“各付一帋(zhǐ)”,帋通纸,即各执一份的意思。
  2010年2月,“锦屏文书”通过“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工程”国家咨询委员会评定,正式入选《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据统计,类似这样的文书锦屏县民间至今还保留着10万余件“锦屏文书”。
  法院发出首份锦屏文书保护令
  4月2日,锦屏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胡先锋带队,锦屏县人民法院十余人走进平略镇平敖村入户查看文书原貌、发放宣传资料,开展了一场司法保护宣讲活动,并发出了首份锦屏文书司法保护令。
  该保护令明令禁止对锦屏文书进行涂改、伪造、损毁、非法收购、私自出卖或者转让、倒卖的行为,以切实加强锦屏文书的司法保护力度。
  “我家这些契约文书都是经过十多代人保存下来的。”当天,在平敖村村民姜泽照家中,老人从楼上搬下来一个木匣子,小心翼翼将里面160余份泛黄的契约文书整齐地摆放出来。
  老人拿着其中一份家产分割文书向锦屏县人民法院一行介绍,这些文书均传到他手中已经历了十多代人,期间遭过火灾以及自然风化,部分文书已丢失损毁,着实惋惜。
  另外,老人也表示,当天参与了法院宣讲活动,以后会更加强对文书的保护,让文书世世代代传承下去。
  “书令站”筑牢锦屏文书司法保护屏障
  2019年黔东南州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锦屏文书保护条例》,该条例共二十四条,主要规定了锦屏文书保护范围、保护主体、保护职责及管理与利用的范围要求,明确违反条例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为保护锦屏文书,传承契约精神,锦屏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通过“一书一令一站”,筑牢锦屏文书司法保护屏障。
  司法保护令,织密司法保护网。自2023年以来,锦屏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先后多次到锦屏县文书楼、茅坪镇、平略镇等地对锦屏文书进行实地调研,了解锦屏文书的价值及保护情况,为进一步加大锦屏文书保护力度,锦屏县人民法本着让历史文献活下来、传下去、火起来理念,发出首份《锦屏文书司法保护令》,明令禁止对锦屏文书进行涂改、伪造、损毁、非法收购、私自出卖或者转让、倒卖的行为,织密锦屏文书司法保护网。
  倡议书,让锦屏文书保护工作走进大众视野。2019年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大制定了《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锦屏文书保护条例》,但是老百姓对锦屏文书的意义了解不多,保护意识较弱,部分群众家中很多契约文书,因自然灾害损毁,甚至被老鼠咬坏。为提高群众对锦屏文书保护法律法规的知晓率,营造群众参与锦屏文书保护的良好氛围,锦屏县人民法院特向广大群众发放《锦屏县人民法院锦屏文书保护倡议书》,号召广大群众自觉保护锦屏文书,积极投身文书保护工作。自此,锦屏文书保护工作从司法层面走进大众视野。
  法官工作站,推动司法职能下沉。为更好保护锦屏文书,锦屏县人民法院充分利用法官工作站,将锦屏文书司法保护工作下沉到各法官工作站,充分发挥法官工作站前沿阵地作用,对涉山林、邻里等纠纷,结合法律法规与锦屏文书的契约精神、法治精神、诚信文化进行审理裁判。如“高山滚石,一去无悔”“一买一了,父买子休”“水流东海,永不回头”,在化解矛盾的同时,不断增强人民的文化自信和文化认同。
  “下一步,锦屏县人民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严厉打击非法收购、私自出卖或者转让、倒卖锦屏文书等行为,筑牢锦屏文书保护司法屏障,为传承中华民族的文明薪火贡献力量。”锦屏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胡先锋告诉记者,2023年9月,黔东南锦屏文书申遗工作座谈会在锦屏召开,锦屏文书申报《世界记忆名录》相关工作已在积极开展。
  此外,胡先锋还介绍,锦屏文书分为文书、碑刻、谱牒三大种类。因碑刻类的锦屏文书几乎都在户外,由于自然原因损毁情况较多。锦屏县人民法院对此将进行充分调研后建设保护点,旨在通过多形式工作有效提高群众对锦屏文书保护法律法规的知晓率,营造群众参与锦屏文书保护的良好氛围,推动申遗工作,进一步保护和传承锦屏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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