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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开展《贵州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立法调研
  本报讯(通讯员 胡慧)近日,省人大财经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司法厅、省交通运输厅组成调研组,赴江苏省南京市开展《贵州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立法调研,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宁茵和立法二处相关人员参加。
  江苏省是水运大省,海江河湖兼备,水运资源得天独厚,里程和密度均居全国之首,在水路交通管理方面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为规范水路交通运输事业健康发展,2019年3月江苏省出台了一部综合性的水路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江苏省水路交通运输条例》。
  为充分学习借鉴先进经验,调研组一行来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与江苏省人大常委会、交通运输厅、交通综合执法局等有关同志进行座谈交流,详细了解江苏省水路交通运输领域立法、航道建设、港口管理、水上执法等方面的情况,并就我省立法中面临的交通执法机构职责划分、通航区域与非通航区域的划定、新业态监管、船舶安全管理、便民码头监管等方面的痛点难点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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