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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访黔西南州“管得最宽”的派出所
图说新闻
男子偷渡缅北搞诈骗 被判有期徒刑2年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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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县这座悬崖穿上了“新外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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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偷渡缅北搞诈骗 被判有期徒刑2年5个月
本报讯(记者 贾华)为求“高薪”工作,三人偷渡到缅北实施诈骗,日前,被贵阳市息烽县人民法院一审依法判处有期徒刑。
近年来,有关缅北“高薪工作”的短视频广泛传播,视频中提及的缅北成了一些人幻想“一夜暴富”的理想之地,不惜铤而走险踏上偷渡之路,出境寻求“高薪工作”。殊不知,不但没走上“钱”途,反而丢了前途。
2022年12月,被告人丁某甲因在某短视频平台大量浏览缅北“赚钱”视频后,产生了偷渡到缅甸务工的想法,并于2023年1月,通过电话联系到在缅甸从事诈骗的勾某某(在逃)。
随后,丁某甲组织丁某乙(另案处理)、雷某某(在逃)乘坐顺风车从息烽县到云南省景洪市,经勾某某(在逃)安排和接应,三人翻越中缅边境进入缅甸境内,并在勐波贺岛的龙城诈骗园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据丁某甲供述,他们在诈骗园区主要负责注册QQ、微信、陌陌等线上聊天软件账号,虚构身份、虚假包装,再提供给园区内其他人向境内群众实施诈骗。
2023年6月,丁某甲离开缅甸,并主动到云南省勐康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勐阿分站自首。
息烽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丁某甲违反国家出入境管理法规,非法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其行为已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应依法处罚。被告人丁某甲偷越至缅甸后,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仍在诈骗窝点为他人提供帮助,累计时间达30日以上,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予依法惩处。
最终,息烽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丁某甲犯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诈骗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判决后,公诉机关未提出抗诉,被告人丁某甲表示服判不上诉,该案现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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