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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红花岗区:
推动“三社”创新试点工作上台阶
  ■记者 姚强 通讯员 郑豪 李晓勇
  4月22日,记者从遵义市红花岗区司法局了解到,该局“三社”(社区矫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大队去年10月进驻以来,在参与特殊人群服务管理中主动作为,积极探索创新,创立的“党建引领强队伍、协同联动增实效、担当作为树形象”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持续推动“三社”创新试点工作上台阶,助力基层社会治理。
  支部建在队上 旗帜飘在点上
  “戒毒民警的工作环境从墙内移到墙外后,我们同步把党组织随队转移,根据人员变动,及时改选支委,落实分工,健全组织,有效发挥大队党支部前沿指挥所的作用。”据该大队陈丽军教导员介绍,目前,派驻的29名民警除了大队长陈勇作为红花岗区司法局班子成员参与全局建设决策外,大队其他23名党员分布在15个基层司法所和大队部等各个不同的工作岗位,使23面旗帜飘扬在各工作点上,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
  自入驻以来,2名预备党员如期转正,4名预备党员持续培养,今年又有1名民警向党支部递交了入党申请。
  局队协同联动 “三社”齐抓共治
  “杜某某,请你认真学习规定,遵守社区矫正人员管理制度……”正在与社矫对象谈话的是“三社”大队分配在万里路司法所工作的老民警许健。派驻民警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后,弥补了司法所工作力量薄弱的问题。“像我这样的女性工作人员,以往在入户走访、教育训诫社矫对象时存在不方便、不安全的隐患。自从派驻民警来了之后,对于那种不听招呼的社矫对象,民警着装和我们一起入户走访或者组织教育谈话,对不守规矩的社矫对象形成有效震慑,管理更加规范。”万里路司法所所长常恒嘉说。
  “三社”大队大队长陈勇介绍,派驻以来,在红花岗区司法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该大队民警与红花岗区司法局社矫股、基层司法所、镇街综治办、派出所等其他干部一道,通过“在矫通”APP、定期报到、电话汇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214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教育谈话1100余人次,入户核查走访340余人次,开展集中学习90余人次,实时掌握社矫对象的现实表现,严防脱管漏管。
  “具体工作中,我们要进一步完善联络沟通机制,司法所干部善做群众工作的优势和民警的禁毒专业知识优势要形成有效互补,真正做到1+1>2。”红花岗区司法局副局长王刚在该局与区公安分局、区禁毒办召开的“三社”工作联席会上这样要求。
  自派驻以来,戒毒民警共举办禁毒义工培训11场次,到中小学和村(社区)开展禁毒知识宣讲76场次,参与禁种毒踏查219人次,进一步提高了禁毒义工业务知识水平,增强了群众识毒拒毒能力。
  主动担当作为 融入基层治理
  派驻民警在完成“三社”工作的同时,深度融合司法所的具体工作,主动参与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其他工作。2024年3月,深溪镇何某在工地发生意外致肋骨骨折,出院后双方因赔偿问题几近冲突。了解情况后,深溪司法所派驻民警张友在司法所、综治中心、村委会的组织下,积极参与座谈调解,最终有效化解了矛盾。
  自派驻以来,戒毒民警参与调解婚恋家庭、老人赡养、山林土地等矛盾纠纷33起,在基层治理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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