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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绿交织 打造人水和谐宜居之城
“安顺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呼之欲出
修改论证会现场。

  ■记者 张光平
  “第3页第八条中将自然生态空间与海绵城市设施建设‘管理并重’的表述存在逻辑错误,人只能利用自然,顺应自然,很难改变自然,更不能决定自然;用‘科学设置’管控目标和技术指标的表述不规范,建议修改为‘明确’管控目标和技术指标;用‘明确’雨水滞蓄空间、径流通道和设施布局的表述也不规范,建议修改为‘规范’雨水滞蓄空间、径流通道和设施布局。”
  “建议在第四章保障促进中增加一条,内容为:‘注重培养海绵城市建设专业人才,建立海绵城市建设专家库’的相关条款。”
  “第十九条中运行维护责任主体层级较多,建议对运行维护责任主体再进行细化。最大化地发挥城市海绵防洪抗灾功能。”
  …………
  4月18日下午,安顺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相关负责人和部分立法专家、部分市人大代表召开《安顺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草案)》修改论证会。会上,法工委副主任张纯河介绍了《条例(草案)》的起草背景、制定依据、起草过程和主要内容。与会人员结合职能职责,就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以及合法性、可行性、可操作性充分展开论证,重点围绕规划编制、建设审批、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条文进行深度研究探讨,并针对安顺市工程性缺水、喀斯特地形地貌的实际情况和问题提出了优化意见。
  《安顺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草案)》分为“总则”“规划建设”“运行维护”“保障促进”“法律责任”“附则”六章共三十八条。
  修改论证会结束,记者对与会专家进行了采访。
  “实施海绵城市建设,很大程度上可以修复城市原有的水生态系统,注重开发雨水的渗透、调蓄、净化、利用等综合作用,实现雨洪资源的有效利用,使地表径流和地下径流维持着一定的径流量。”安顺市水文水资源局二级调研员张玉明说道,在实施“建设海绵城市”的规划策略时,一是,对居住区和城市道路进行分割,增大了建设绿地的用地面积,合理修建了广场,广场铺装多采用透水式铺装,城市道路人行道也采用了透水式铺装的方法,增强了城市内部的水循环系统;二是,对城市内湿地、公园面积增大,提供了良好的生态环境,让老百姓在享受“海绵”作用的同时还能够欣赏到美丽景色,增添了城市的人文气息,美化了城市的自然景观,可以说是一举两得。
  “受邀参与《安顺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草案)》的修改论证,我深感荣幸且责任重大。”安顺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原二级调研员王华介绍,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的出台,将为安顺市海绵城市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撑和指导;将有力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相关产业的发展,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通过改善城市水环境、增加绿地面积等措施,将提升城市的生态环境质量,为居民创造更加宜居的生活环境。海绵城市建设还有助于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海绵城市建设还将促进文化旅游事业的发展,吸引更多的游客前来观光旅游,进一步推动城市的经济发展。”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人民群众长期以来高度关心关切海绵安顺建设发展的城市问题,立良法,促进安顺市海绵城市建设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张纯河介绍,安顺市已成功申报了全国第二批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启动了《安顺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草案)》的立法工作,既是规范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各项制度建设的需要,也是提升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法治化水平的需要,更是推动、实现海绵城市功能提供法治保障的需要。
  “制定条例不仅是解决海绵城市项目工程建设和破解城市工程性缺水及防洪防涝抗灾等突出问题,也是着力优化生态环境提升世界级一流旅游城市品牌的必然要求。条例自2022年6月启动,现已进入二审修改论证阶段,今年6月底通过二审,拟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10月1日将颁布施行。”张纯河表示,当前,安顺市正在积极建设一流旅游城市和世界级旅游景区,打造“走进21℃的城市,体验360度的人生”城市品牌,制定《条例(草案)》,采取综合措施,保护和利用城市自然生态空间(山、水、林、田、湖、草等)和已建设的人工生态系统(建设筑物、道路、绿地、水系)通过渗、滞、蓄、净、用、排的方式,去统筹规划、科学设计、高效解决好雨水、再生水的自然积存、渗透、净化,形成生态、安全、可持续的城市水循环系统,实现雨水、再生水收集利用最大效能,为“建设海绵安顺、守护生态家园”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助力安顺市建设一流旅游城市和世界级旅游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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